日本采取经济激励措施推广生物燃料

近年来, 出于对能源安全、温室气体排放等多方面的考虑,世界各国纷纷加大国内的生物液体燃料生产。近日,能源基金会中国(Energy Foundation)发布了题为《世界主要国家生物液体燃料产业政策》的研究报告,报告指出,为推广生物燃料,2008年日本开始实施一系列经济激励措施。

2008年5月,由于实行混合的生物乙醇,53.8日元/升的汽油税被取消。这意味着3%混合比例的乙醇汽油将免除1.6日元/升的税收。此项豁免于2013年3月生效。虽然生物柴油不符合此汽油税豁免的条件,但政府关于生物柴油的免税政策的讨论仍在进行。2008年5月28日颁布了促进农业、林业和渔业生物燃料使用率的法律,10月1日开始执行。该法的目的是创造农业、林业和渔业对有机资源的新需求,确保这种资源的利用,扩大生物燃料的生产,从而促进农业、林业和渔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及能源多元化。那些已经获得“合作项目计划”或“研发项目计划”批准的人有资格获得税收优惠和财政援助。持续3年,生物燃料生产设施的固定资产税将下降50%。财政支持措施包括扩大由地方政府做出的用于原料生产的贷款回收期限,放宽中小企业涉及生物燃料生产的股票购买的资金要求,扩大进行生物燃料废弃设施维护和相关废物处理研发的工业企业的贷款担保,减少新研发的作物品种的应用和登记费用。

2008年12月批准了第一个合作项目计划。该项目计划在日本大米主产区中未进行大米生产的新泻县,用大米来生产乙醇。此外,关于生物质乙醇中乙基叔丁基醚的关税征收于2008年在关税暂定措施法中解除。这类似于其他国家,如美国使用保护性关税一样,用来促进国内的生产(Naoko Matsumoto et al,2009)。

在发展生物燃料乙醇产业进程中,日本政府策略的最大特点就是结合国家实际国情,在自然条件不足的基础上,利用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以及资金和技术优势,采取合力攻坚的举国体制,多方面给予支持和鼓励。

(发布:沈兰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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