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农机专业合作社积极申报粮食订单收购任务

近日,浙江省湖州市贸易与粮食局、湖州市农业局、湖州市财政局、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湖州市分行联合发布了《湖州市本级订单粮食工作实施办法》。《办法》规定,订单粮食范围和对象是:吴兴(含开发区、度假区)、南浔行政区域范围内有一定生产规模的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和粮食专业合作社,具有烘干能力,其中:当季粮食种植面积,种粮大户、家庭农场为100亩以上,粮食专业合作社为1000亩以上。粳稻订单申请截至7月底,据悉,今年订购计划比上年有所增加。

湖州市本级建有烘干中心的农机专业合作社纷纷向农业部门提出申请,经村委会、乡镇、区、市农业部门审核后,由市粮食、农业、财政部门联合复审后分解任务,并经公示无异议后签订合同,发放售粮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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