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颗甜玉米种子违法N次才卖出 居然很常见

南方农村报,2012-03-30

南方农村报讯(记者 吴满) “多少都有,几十万斤都没问题!”3月17日,南方农村报记者以种子经销商身份走访广东英德、翁源等制种基地发现,购买甜玉米种子非常容易,私人繁种、偷卖现象泛滥。

私人可轻易买种销售

3月17日在翁源龙仙镇,记者发现种子经销商的身份在当地颇受欢迎,多位村民主动留下联系方式。制种大户陈汽恒多次强调“必须低调”,因为委托方对亲本种子的控制十分严格,但委托方对种子的产量并不能进行严格监督,有办法筹到其他制种户的种子,“2万斤已是极限。”

“多少都有,几十万斤都没问题。”另一名村民向记者推销种子,称自家女婿是当地农业局的技术员,管理整个翁源的制种生产,还可以签订购销合同。据称该制种基地多年受省农科院和华南农大两家单位委托制种,是翁源最大的制种区域,约有2000亩。

如果按照2000亩的面积计算,平均一亩制种量为200斤,共计40万斤种子,通过这个渠道销售了几十万斤,委托方岂不是无种可收?同时,购销合同是否具备法律效力,难道不需要经过委托制种方的书面同意吗?

华南农业大学科技实业发展总公司相关人士确认,的确委托翁源农业局制种,但并未授予销售权。

专门从事种子购销的陈奕许说,“我从事种子收购5年,这是去年的种子,是客户未提的货。”为了促成合作,他让记者看了他家里的千余斤存种。他说,数量和质量都不是问题,保证与当地受委托制种的品种一致,“亲本我自己有办法可以搞到,你只需说好制种面积,10月份可以过来验收,11月份收货。”同时,他还接受代制种业务,只需提供亲本即可。

甜玉米亲本流失严重

种子企业委托农户制种,一般与牵头人签订书面合同,由牵头人带动并管理农户,企业向农户发放亲本,农户管理,在收成时以大约10-20元/斤不等的价格对种子分等级回收。按照要求,农户不能私自留种售种,特别是亲本,当季所制种子必须如数上交。然而,制种农户往往不守诚信,私下售种,造成种子流失严重。陈汽恒介绍,一般情况下私人老板以12元/斤的价格收购,比委托单位的回收价(10元/斤)高出20%。

陈奕许还提供邮寄服务,“不少客户叫我把货直接发到他们的指定地点。”他拿出货运单据大约20余张,单据上大都是今年发的货,每次发货量从几十斤到几百斤不等。

业内人士指出,农户私下售种成不了大气候,牵头人带头收购私售,危害更大。亲本的派发、指导管理生产和种子回收环节的监督主要是由牵头人负责,“企业一般找当地人作为牵头人,除了方便管理,企业本身也不可能长期驻守当地监管生产,因此,牵头人的诚信十分关键。”

英德大湾镇制种专业个体户伍石金介绍,委托方付给牵头人的佣金一般与种子收购量挂钩,一斤不足一毛钱。现在甜玉米种子市场售价大多在60-80元/斤,委托方在制种地收购价为10余元/斤,若是倒卖一次,每斤差价达到2元或者以上,利润十分可观。

记者了解到,除了帮委托方制种中偷卖外,有人甚至拿着委托方的亲本进行私下制种,获取更大利润,甜玉米的亲本流失相当严重。

华南农业大学科技实业发展总公司相关人士指出,虽然委托方严格控制亲本发放的数量(一亩地400克的母本和50克的父本),并要求不能自行留种,但这完全不能阻止亲本流失。即使牵头人和制种户严格要求自己,长在地里的父母本被偷摘掉少量,就可以大量繁殖。“现在在翁源生产的品种都是市场上常见的,新的品种都不会在那里制。”

目前,企业委托制种的形式主要是与个体专业户合作,由于亲本和种子的流失问题,有的不得不更换制种点,或者将制种点分散多处。

私下制售种属违法

广东科农蔬菜种业有限公司总经理黄智文表示,受天气等因素影响,很难准确估产,合同也难以起到约束作用。种子市场好时委托方有可能无种可收,而市场不好时制种户反而是丰产丰收,委托方又不得不收。

其实种子经营和生产都需要资质,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制种地私繁售种涉嫌违法。据《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种子管理办法)第六条,生产主要农作物商品种子的,应当依法取得主要农作物种子生产许可证。玉米属于主要农作物范畴,包括甜玉米;第十二条规定,经营农作物种子的,应当依法取得农作物种子经营许可证。“如果制种方不能出示生产许可证明,所制种子视为假种。”清远市种子站站长梁耀明明确表示。另外,种子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申请领取种子生产许可证应当具备的条件之一是,生产的品种通过品种审定,生产具有植物新品种权的种子,还应当征得品种权人的书面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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