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种业地位昭然 变革在即 强大政策连番轰炸 业内地震
南方农村报, 2012-3-4,记者 李晓芬 易旸
种子犹如农业的“芯片”,与农业链条上其他环节相比,最晚踏上市场化改革路线,受外资企业冲击最大。这一轮的种业新政,目的很明确——十年时间,孵化出一批“育繁推一体化”现代种业集团,业内将其与《种子法》等同,视为拯救“民族种业”的猛药。
然而,对于新政的态度,有人摩拳擦掌,有人态度暧昧,认为要将未经市场洗礼的企业打造成航母,火候未够;甚至有人反对,一旦企业主导主要农作物育种并商业化,“会出大事的”。
种业积弊非改不行
回顾我国种业历史,可以追溯到1956年,国务院第一次就种业下发文件,至今已有50多年。而实际上,我国种业真正市场化仅仅10年。中国农科院作物所研究员、农业部玉米产业技术体系首席专家张世煌将现代种业发展分四个时期,即前产业化时期、萌芽期、迅速发展期、成熟期。“我国种业萌芽期达40多年,太长了,直到2000年进入迅速发展期,现在仍处在这个阶段。”张表示,只有实现跨国经营才标志产业转入成熟。
这期间,世界发达国家种子产业已成熟,尤其美国,跨国种业巨头悉数落户中国。它们看重的是我国种子市场巨大潜力——世界第二大种子市场,市场规模由2000年的250亿元增加到目前的550亿元左右,专家预计,随着种子商品化率的提高,未来潜在市场总额将达到900亿元。
在与跨国企业横向对比下,我国种业斑斑劣迹日渐凸显,这两年引起中央高度重视,并摆上台面公开探讨,寻求解决办法。“种业问题不怕报道,希望媒体多揭露,才有助于解决问题。”农业部种子管理局局长张延秋如是告诉南方农村报记者。而种子管理局于9月初挂牌成立,设综合处、种业发展处、品种管理处、市场监督处,临危受命,旨在落实国家种子战略。
“国内8700多家种子企业无序经营,品种多乱杂,竞争力不强”,对种业现状稍有了解人士都会留下这样的印象。农业部种子管理局副局长马淑萍详细总结了我国种业发展症结,并在多个场合披露,毫不掩饰。
马淑萍介绍,种业问题首先表现在品种多乱杂,种业创新能力不强,虽已通过国家和省级审定品种多达13960个,但大面积推广4558个,仅占33%,而且大多品种低水平重复,突破性品种少。2010年推广超过1000万亩的品种只有9个,数千个水稻品种只有1个“空育131”为1151万亩。
“其次创新能力不强。”马淑萍分析,原因在于400多家科研单位育种资源不能共享,项目经费分散重复,基础研究薄弱,育种模式落后,成果评价体系不科学,育繁推脱节。第三企业多小散,市场竞争能力不强。“这是因为入市门槛低、缺乏核心竞争力、竞争起点不同导致的”。
最后,马淑萍还认为,种业基础建设弱,供种保障能力不强,而且市场秩序差,监督管理能力不强,有关质量案件、套牌、侵权无证经营、撬抢基地、未审先推、虚假广告等乱象很普遍。
政策强推产业质变
种业安全等同于粮食安全。可是,本身就患有多种并发症的种子产业,前有政策和体制障碍,后有外资企业穷追猛赶。改革是迫不得已,也迫在眉睫。
怎么改?谁能担当得起种子市场主力军?如何让数千小舢板与跨国种企竞争?敢不敢破育种“双轨科研体制”?
种种问题,个个都很棘手。需要理清的是种业问题根源,在张世煌、中国农科院作物所研究员佟屏亚等种业资深人士看来,无疑是现有的“双重利益”科研体制阻碍了产业发展。
从已经下发和预告即将出台的政策文件来看,国家锁定了“拯救”种业的主体——企业,不是科研院所办的企业,而是“育繁推”一体化企业,可以是国企央企,也可以是民企私企性质。这轮种业改革路线已明朗: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从事基础性、公益性研究,商业化育种、种子销售推广与服务交给企业。马淑萍认为,“从传统种业到现代种业是一个质的飞跃,这一步我们正在推动。”
2010年9月,农业部启动专项工作小组调研起草种业改革纲领性文件,2011年4月18日,《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现代农业作物种业发展的意见》顺势出台,随之配合落实《意见》的种子管理局成立,配套政策正在陆续出台。尽管大中型种企、投资分析机构、研究学者都对新政给予了充分肯定,但不同声音依然存 在。
“改革方向走得太偏了。”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副院长郑风田认为,我国未来种业的发展重心不能寄托在目前市场份额还不到10%的商业化公司身上,“大家都知道的事实却是,一个好的作物品种没有一二十年的功夫,光靠钱是堆不起来的。如果这些公司二十年之后不幸成为扶不起来的阿斗,那我国的粮食安全怎么办?”
对如何与外资巨型种子公司相抗衡的问题,郑风田给出答案,“公益型育种机构+国家高投入=低价良种供农民”。他分析,中国有特殊国情,小农、低粮价,应该有自己独特的模式,不能片面去模仿欧美模式。大型种子“航空母舰”是需要高利润去支撑的,目前我国低粮价战略决定了难向农民收高种子费。如果只是扶持几个种子公司,那么到时候获益的就是少数种子公司,对农民、对科学家都不利。同时,“大量的种子科研补贴该补给谁?会富了谁?”
有业内人士认为,新政的出台是国内前十大种企游说“逼宫”的结果。政策动了科研院所的奶酪,也激起了科研界不少人士不满。10月23日,一场由农业部种子管理局组织,只允许受邀请的企业、科研人员、管理人员参加的“科企合作”圆桌会议在青岛召开,一位参会专家告诉南方农村报记者,“有很多抵触情绪,好像政策实行以后不让大家搞育种了。”但愿意公开表态的专家并不多,中国农科院作物所所长万建民接受媒体采访认为,“现在如果科研院所让出这块阵地,期望国内这些公司去占领,而他们现在不具备这个能力、承担不了,那就是给孟山都、先锋留下了一个真空,让孟山都们给占领了。”
然而,多次参与农业部门座谈会的原隆平高科刘石表示,按照中国种子企业目前的状况和能力,完成这一任务几乎是不可能的,“但并不代表中国未来的种业不能完成这样的任务,这恰恰是中国种业改革的原因。面对外资企业的进入,我们也必须以企业竞争,而不靠是研究院所和大学来竞争。”
张世煌直接批驳郑教授的观点只是概念性的反对,缺乏调查研究,“他认为‘我国育种有一个很好的分工体制’,可恰恰就是这个分工体制出了大毛病,而且二十多年了都没有矫正过来。”
有人欢喜有人忧愁
其实很明显,种业界对新政“拥护”者远远多于反对者,而且掌握种业话语权的专家、学者无不支持。但他们也隐约担忧,具体配套措施还未全部出台,各地实施是否会走样,新政落地效果能否达到预期难以估计。可就目前情况来看,种业风暴至少不会顷刻到来,改革注定艰难曲折。
对改革受益者——种子企业而言,不同企业对新政态度也不一。已发育壮大的企业拍手称好,而那些尚处在发育初期或小打小闹的企业却患上了“抑郁症”,9月25日实施的《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直接决定其生死。
中信证券研究部农林牧渔及食品饮料首席分析师毛长青分析,这些达不到政策设定门槛的中小企业,将有三种归宿选择:找大企业合作;几个小工企业加一起,攒一个“大企业”;退出市场。“我们预计,多数中小型种子公司,会选择第一种归宿,主动找大企业合作的概率较大。”
“被迫淘汰的将只是那些在竞争中行为不规范,谋取不当利益和在市场经济中对社会不负责任的公司。”张世煌告诉南方农村报记者,没有自己特色,又不愿意转型,只有死路一条,其实小公司可以同大企业合作或者以各种方式整合资源,“所有的企业都有适当的出路,关键看怎么改变自己。”
新政出台后,佟屏亚认为全国种业格局将发生重大调整,不同利益集团表达出自己的诉求和愿望,积极行动起来。他注意到已出现的现象有,一是央企老板急兼并,中粮、中储粮、中化、中农资等央企老板,试图以资本兼并、收购、控股、联合等方式进入种业,建成种业“龙头老大”。二是上市公司抢品种,有一家科研单位玉米品种还未审定,就有3家上市公司抢购品种经销。三是规模大的企业不一定有好品种,规模小企业可能有优质资源,促使“育繁推一体化”企业重新定位、合理转型、配置资源;四是中小公司忙联合,有社会背景,有营销地盘,刚购买品种经销权的地方公司,拟组织4-6家资产500万元的公司联合(注意不是整合)起来,先进入注册“门槛”,再见机行事。然而,据中国种子协会统计,有2386家公司经营许可证在2012年9月25日到期,占经营许可证发放总量的34.9%。南方农村报记者了解到,已到期或在半年内即将到期的企业已在2011年9月25日提交更换许可证申请,也就是说大多数企业的经营许可证可持续两三年,甚至四五年。有业内人士认为,种子企业数量在短时间不会减少,无序竞争的局面将难以快速改变。
但随着种子市场执法力度加强,品种侵权查罚趋严,从长远来看,毛长青认为,龙头企业有望成为行业整合主体,而具有一定实力的中小企业的整合能力也较强,“谁的整合速度越快,获得的有效并购标的越多,就能获取即将形成的新市场竞争格局下的先发优势。”
张世煌认为,要扭转科研人员对新的育种模式看法,需要相当长的时间,也需要忍耐,“或许要等到一大批老专家退休后,观念才能转变过来。”(南方农村报 农财宝典•种业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