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假种子致农户颗粒无收

经广西壮族自治区田林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近日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分别判处被告人蒋嘉豪、梁贵芳有期徒刑四年和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缓刑二年,分别并处罚金8万元和1万元。
蒋嘉豪原系广西某农业产业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2012年8月上旬,蒋嘉豪邀请田林、百色等地的种子经销商梁贵芳等人到云南旅游,其间将他们带到云南省弥勒县某玉米种子培育基地参观,把冒充中种迪卡种子有限公司技术员的李丽、徐家宝(二人均已被判刑)介绍给梁贵芳等人认识,并谎称广西市场上销售的“迪卡007”杂交玉米种子就是在该基地培育和包装生产的。征得经销商同意后,蒋嘉豪先行出资30万元订购了一大批由李丽、徐家宝用其他品牌种子包装成“迪卡007”的玉米种子,后批发给梁贵芳等人。梁贵芳明知这批种子是“冒牌货”,仍汇款订购2万公斤,其他经销商也纷纷跟风订购。
2013年3月7日,蒋嘉豪将假冒的“迪卡007”玉米种子运给了梁贵芳等经销商。这批玉米种子被卖给农户种植后,或不出苗,或不结穗,农户纷纷向梁贵芳等讨要说法,并向执法部门报案。执法部门从梁贵芳的店里收缴扣押了尚未出售及被退回的冒牌种子,并在贵州省兴义市收缴了22吨被蒋嘉豪藏匿于某仓库内的假种子。经鉴定,被查获的玉米种子均为假冒“迪卡”等注册商标的商品。
据了解,除了蒋嘉豪、梁贵芳被追究刑事责任外,涉案的其他经销商也相继受到了行政处罚。 (正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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