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求解涉农贷款“一难一贵”
发表日期:2014-07-22 01:20AM 阅览次数:
据介绍,金融支农具有两个显著优势,一方面,具有放大财政资金的效应,能更好地发挥有限的财政资金的作用,更好地满足现代农业发展的资金需求。理论上一般认为通过金融杠杆,财政撬动金融资金的放大效果可以达到5~10倍。农业保险的风险保障倍数更是达到了100多倍(2013年,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126.88亿元,提供风险保障1.39万亿元)。另一方面,与单纯的财政直接补助不同,运用金融资本支持农业生产,有利于实行市场化运作和农民自主选择,促进农民树立市场意识、风险意识和信用意识,激发农业经营主体的内在活力,提升市场竞争力;同时也可以减少政府的直接干预,理清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更好地兼顾公平与效率,实现金融机构和农民的风险共担、互利共赢。近年来,重庆、贵州、广东、甘肃、上海、北京、四川等省市探索了一些金融支农的好经验、好做法,主要有信贷担保、财政贴息、特色保险等,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农业部财务司司长李健华告诉记者,在农业支持保护政策体系中,财政和金融具有显著的协同效应,财政支农政策通过金融杠杆实现效应放大,才能满足现代农业发展的资金需要;金融在农业领域只有得到财政支持,才能实现风险有效控制和成本合理弥补,才能转化为支持农业发展的现实资金力量。所以,实现有效的金融支农离不开财政支持,这是由我国农村的实际和农业的特点决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