育种专家赵久然、许勇、黄丛林——激励作用明显期待政策落地

试行科研机构科技成果公开交易制度;鼓励与科技成果转化相关的仪器设备等固定资产入股组建科技成果转化实体;可以从项目经费中列支厂房、设备及相关费用;科研机构可提取70%及以上转化所得收益……

近日,北京市政府审议通过“京科九条”,提出一系列具有突破性的政策,进一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和产学研用协同创新,加快科研机构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记者就有关内容采访了北京市农林科学院三位育种专家——赵久然、许勇、黄丛林。

70%以上——

对科研人员的肯定

“京科九条”的出台,是为了提高科研机构服务首都经济社会发展能力,不断强化北京作为全国科技创新中心的城市战略定位。从内容看,政策预期全面盘活人、财、物等科研资源,最大限度激发科技创新活力。

几位专家都认为,“京科九条”的突破是多方面的。玉米研究中心主任赵久然表示,科研成果转化收益分配中提出科研机构可提取70%而且是“以上”的所得收益,这比目前大多数情况的20%~30%有很大提高,“这是对科研人员和贡献者的肯定。”

蔬菜研究中心主任许勇对资产和财政经费管理更为关注,“以前更多地强调无形资产入股,现在也鼓励仪器设备等固定资产转化;而且对工资总额的基数管理也有了新的说法。”

对外界普遍提到科技成果公开交易制度,由于农科院适用中关村的“6+1“鼓励科技创新和产业化系列先行先试改革政策,已经在这方面有了突破。生物技术研究中心花卉课题组负责人黄丛林认为,将这一政策广泛推广本身是一项巨大突破,但实施的关键在于全社会是否已经形成知识产权保护的氛围和监督机制。

到企业去——

新政策并不冲突

“京科九条”进一步强调应用型技术研发机构的市场化、企业化改革。赵久然认为要侧重区分功能,“育种一定是以需求为导向的,但这种需求有政府、市场、农民(生产)等多个方面,在注重经济效益的同时,要注意社会效益的体现。”

在被问到新政策和之前鼓励科研人员到企业去的政策是否冲突时,许勇认为并不矛盾。“以前是不鼓励个人办企业,科研人员到企业去落实得如何,关键是有没有好的配套政策。”他说,“成功的科企合作一定是以市场为导向、以资本为纽带的。”

赵久然也认为,在我国施行“科企合作”是有优势的,科研机构是源头,承担组织创新和品种选育功能;企业是出口,承担示范推广和市场运作功能,两者需要有机结合、合力推进。

黄丛林也提出当前我国市场化、企业化的瓶颈在于科研、市场两种运行机制的融合,他建议要充分调动科研人员的积极性,采取政府扶持,企业构建产业化平台,科研单位提供技术支撑,采用股份制运作方式。

政策落地——

不能这边放、那边限

几位专家都希望尽快有配套政策和相关细节出台。“我最关注‘京科九条’如果和现有政策相矛盾时,如何统一协调和推动落实,应该有一个明确说法,不能这边放、那边又限。”赵久然说。

许勇对于在政策落实中资产处置和工资总额管理有着期待,“这需要在国家层面人社部、财政部等部门出台相关意见,保障政策的有效推进,并且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黄丛林则提出在推动市场化、企业化改革方面要更加坚决,他说,要对科研人员出台具体的激励机制,鼓励科研单位和企业的紧密联合。 (农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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