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起草主要粮食作物目标价格保险试点方案


为加快推进“两大平原”现代农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探索粮食补贴政策合理化措施,创新农业保险发展模式,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省发改委组织开展了主要粮食作物目标价格保险研究,并起草了试点方案。

目标价格保险即收益保险,指对因作物减产或市价波动导致投保农户收入的损失部分,由保险公司按照约定价格和约定产量进行补偿。与我国目前施行的粮食目标价格补贴政策和农业成本保险相比,目标价格保险保障更全面,更有利于调动农户种植积极性,是发达国家采用的农业保险有效方式。

试点方案主要是借鉴发达国家农业保险模式,选择有代表性的产粮大县为单位,以新型农村经营主体为重点,以大豆、玉米、水稻等我省主要粮食作物为试点品种,在播种前预先约定县域粮食平均价格和产量,在收获期确定县域粮食平均实际收益,开展保障水平可浮动的粮食作物区域收益保险试点。力争经过3至5年,使试点地区主要粮食作物收益保险保障和农业保险管理水平逐步与国际市场接轨,适应粮食作物向国际市场开放需要,初步形成可在全省推广的收益农业保险模式。(来源:黑龙江省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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