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肥农药混合施用“四不要”
发表日期:2014-07-11 02:15AM 阅览次数:
化肥、农药是农业生产的主要生产资料,在农业增产增收中发挥重要作用。但必须科学合理的施用才能起到提高工效、肥效与药效,达到事半功倍的目的,盲目地混合施用,对作物生长不利,甚至会造成药害。因此化肥、农药混用时应掌握 “四不要”。
一是碱性肥料氨水、石灰、草木灰等不要与敌百虫、乐果、速灭威、托布津、井岗霉素、多菌灵、叶蝉散、菊酯类杀虫剂等农药混用。因为多数有机磷农药在碱性条件下易发生分解而降低药效。
二是化学肥料不要与微生物农药混用,因为化学肥料挥发性、腐蚀性很强,若与微生物农药如杀螟杆菌、青虫菌等混用,则易杀死微生物,降低防治效果。
三是碱性农药石硫合剂、波尔多液、松脂合剂等,不要与碳酸氢铵、硫酸铵、硝酸铵、氯化铵等铵态氮肥和过磷酸钙等化肥混用,否则容易使氨挥发损失,从而降低肥效。
四是含砷的农药,如砷酸钙、砷酸铝等不要与钾盐、钠盐类化肥混用,否则会产生可溶性砷而发生药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