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杭锦后旗认真开展生产经营主体资格审查工作,严把种子市场准入关

今年,旗种子管理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内蒙古自治区农作物种子条例》和农业部《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的要求,于近期认真开展了种子生产经营主体资格审查工作。

工作人员依据实地勘验结果报告,对于符合申请条件的经营主体,提供便捷渠道,高效办理证件,并与种子经营户签订了《加强种子质量管理与诚信经营责任书》;对于不符合条件的经营主体则坚决予以取缔。此次审查工作,共新办理原包装种子经营备案登记证110个,换验证198个。 (刘建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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