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农产品质监中心完成实验室资质认定自查自纠工作


为加强对资质认定实验室监督管理,不断提升实验室资质认定工作的质量和水平,根据《国家认监委关于开展2014年实验室资质认定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国认实〔2014〕28号)要求,近日自治区质监局在全区开展资质认定实验室专项监督检查,我院农产品质量监测中心就有关要求认真开展了自查自纠工作。
中心严格按照《2014年资质认定获证实验室自查表》的内容,针对“检验检测活动的合法性”,“管理体系的诚信可靠性、有效性”,“质量保证条件的规范性”等三个方面的要求,结合其中的30个条款,对近年来的检验检测工作进行了全面、详细、严格的对照检查。通过自查,中心设备条件完善,管理规范有序,未发现有违相关规定和要求之处。自查结束后,中心还撰写了自查总结报告并及时上报自治区质监局。
我院农产品质量监测中心自成立以来,信守质量承诺,廉洁自律,本着科学准确、依法检测的原则,不断提升服务水平、检测水平和管理水平,多年来为政府部门、科研单位、高校、企业和个人提供了大量准确可靠的数据,为推动我国枸杞产业发展、维护自治区农产品质量安全、促进宁夏“三农”经济的发展提供了技术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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