沭阳出台2014年秸秆机械化还田实施办法

为顺利推进夏季秸秆禁烧禁抛工作,确保完成夏季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工作任务,近日,江苏省沭阳县出台了《沭阳县2014年秸秆机械化还田实施办法》,助推全县秸秆“两禁”和还田作业工作的深入有效开展。

该办法明确责任主体。按照“谁办理、谁负责,谁核实、谁签字”的要求,建立工作责任制,明确责任主体;明确作业标准。作业深耕按照“联合收获秸秆留茬高度15厘米以下、切断长度10厘米以下、匀抛后进行还田作业的耕作深度要达到15厘米以上;犁耕还田作业的耕翻深度要达到22厘米以上;明确补助标准。补助标准为省财政每亩补贴25元,县财政每亩补助5元;明确操作程序。操作程序主要为政策告知、登记造册、公示审核、农户确认、第三方核查、资金拨付等,同时设立作业补助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第三方核查工作由县级政府委托专业人员采用现场核查与事后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核查面积比例不低于30%,核查面要覆盖所有实施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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