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评论:严守耕地红线 确保粮食安全
耕地是我们赖于生存的物质基础,是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农村发展的载体。党的十八大明确指出:“必须珍惜每一寸国土。要按照人口资源环境相均衡、经济社会生态效益相统一的原则,控制开发强度,调整空间结构,促进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给自然留下更多修复空间,给农业留下更多良田,给子孙后代留下天蓝、地绿、水净的美好家园”。
近几年,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城乡一体化的阔步推进,耕地在流失,耕地在逐年减少。有资料表明,1997年我国的耕地总量为19.51亿亩,到2008年则下降到18.2574亿亩,12年间我国耕地面积减少了1.2526亿亩,此数字超过了我国产粮大省河南省的全部耕地面积。城镇化建设、农户搬迁、建房、地方招商引资、公益设施建设征地、工业污染等,是导致耕地流失的主要原因。
耕地保护战略是我国的基本国策之一。笔者认为,要积极采取多方面措施,进一步做好耕地资源保护工作,确保我国18亿亩耕地红线不突破,确保我国粮食生产的安全。
加大《土地管理法》的宣传。《土地管理法》是我们管理土地、治理土地的纲领性文件。在宣传贯彻《土地管理法》工作当中,要创新宣传贯彻方式,通过查处违反《土地管理法》的人和事,来教育广大干部群众认真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引导干部群众知法、懂法、守法,形成人人知《土地管理法》、个个守《土地管理法》的良好氛围。
对土地资源进行动态监控管理。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统一组织,对我国各级土地使用、闲置分布等情况进行详细登记,并通过卫星遥感先进技术,对国土资源进行动态监控管理。严格执法,确保耕地不流失,确保国土使用效益。
对闲置的土地进行复垦。一是要对征用、圈地二年未使用的,要依法收回用于农业生产。二是对搬迁后闲置的土地、搁荒的土地要进行复垦。三是过去因退耕还林、退耕还湖后生态效益不明显,树林又稀稀落落的,发挥不了保护水土流失作用的,适当“复垦”。
提高土地出让金征收标准。提高土地出让金征收标准对于保护耕地不流失,提高土地使用效益具有重大意义。要借鉴国外的经验,根据土地使用性质不同分别制定不同的出让标准,以此控制国有(集体)土地合理流动、科学开发。
建立科学的考核体系。要管理好国有(集体)土地、守住18亿亩的耕地红线,要建立必要的土地考核机制,给我们子孙留一个“饭碗”、留下一片青山、蓝天、绿水。要改变过去以GDP论英雄的做法,把耕地库存量与提高人民生活质量、社会稳定、生态环保等指标一道作为考核地方党委、政府主要领导的主要依据。并建立国有(集体)土地报告制度,接受同级人大代表的监督,促使国土管理部门更好地履职守责。
建立耕地保护补偿基金。要从城乡经济社会统筹发展的高度出发,建立以设立耕地保护基金为主要内容的耕地保护经济补偿和契约式管理机制。耕地保护基金可由各地政府设立,以保护耕地为主要目的,从土地出让金收入中筹集资金,主要用于耕地流转担保、农业保险补贴、承担耕地保护责任农户养老保险补贴和承担耕地保护责任者补贴。(来源:农民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