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种业:从看法中找办法

最近,山西省某农业科研院所,十几个人同台竞争一个行政岗位,其中博士学位的科研人员占到半数以上。比竞先选择行政岗位更令人惋惜的是,一些科研院所专家甚至放弃了育种的本行,靠卖种子过活。

种业界一直在思考一个课题:我国的育种家数量世界第一,基础研究全球领先,手握“两个一流”,要怎样才能育出优秀品种?记者带着问题在山西省开展采访。

“软着陆”确保成功“脱钩”

◆“硬着陆”会使相当一部分种企人才队伍大失血

◆建立良好的人才流动机制和建立种业法人治理结构一样重要

上世纪90年代,山西屯玉种业以全国种业50强第二位的优势成为山西种业的龙头。在此带动下,山西种业发展在全国地位名列前茅,曾经是国家重要的玉米、瓜菜种子生产基地之一。

北方、天元、金鼎与屯玉并称山西种业公司四大金刚。山西仅玉米制种面积就达65万亩,年产种子1.4亿公斤,外调种子1亿公斤,生产量占全国玉米产量的1/6,调出量占省际间贸易量的1/4,居全国第2位。瓜菜种子中,西葫芦种子年产销量达到五六十万公斤,约占全国总用种量的二分之一,忻州等地的青辣椒制种在全国享有盛誉,并形成了全国青辣椒制种基地,以运城为中心形成了全国杂交甘蓝制种基地。

2000年《种子法》出台后,与全国种子公司一样,北方、天元等种业公司进入政企脱钩的转型期。继续留在体制内育种,还是进入市场大潮搏击,成为当时相当一部分体制内专家的纠结所在。

“‘脱钩’是必要的,但是应该‘软着陆’。‘硬着陆’会使相当一部分育种技术、企业管理和市场营销人才继续留在体制内,种子公司人才队伍大失血。结果农业行政部门的种子公司因失血过多纷纷走下坡路,而农科院等事业单位的种业公司又起来了,还是没能实现市场主导、企业主体的本来设计。”许多年后,山西种业界一位选择留在体制内的资深专家谈起政企“脱钩”带给山西种业公司的硬伤,仍旧唏嘘不已。

种业人才是现代种业发展的根本。建立良好的人才流动机制和建立种业法人治理结构一样重要。第一次改制留给山西种业公司人才结构的震荡应该引起足够的重视,尤其是中央109号文件《关于深化种业体制改革加快推进现代种业发展》下达后,现在农科院的下属种业公司人员遇到的10年前农业部门种子站育种人才面临的抉择。

8个博士竞争1个行政岗位

◆营销运作手段成为技术优势转化成销售优势的最大瓶颈

◆核心终端用户是农民;多粒播种向单粒点播转型;效益靠创新

2004年前后引进的“先玉335”在山西推广种植面积占到绝对优势。这对于以玉米种业为傲的山西种业来说,不啻一记棒喝。

不能孤立地看待山西乃至全国种业公司的小、散、乱。在种子站和种业公司分离过程中,种业公司“内伤未愈”,就去和拥有市场经验的国际公司对决,而在他们失去大部分市场和利润空间后,又要去搞“育繁推一体化”,企业生存的难度可想而知。

“‘先玉335’在技术上也没有绝对优势,其核心技术是种植时密植和收获时脱水快。‘先玉335’在进入国内之前,玉米制种界就对于走密植型还是稀植大穗型一直有争论。但是,‘先玉335’用密植型说服了农民,就等于引起了种业洗牌,对育种思路是巨大的冲击。”十年以后的春天,山西潞玉种业负责人回忆起当时的情况时说。

实践环节的缺失,不仅让科研和生产、销售脱节,而且导致很多品种的育种专家对自己品种的特性都难以完全了解。比如“郑单985”的育种专家也没有想到该品种能发掘出那么多符合农业生产需要的特点。而经过种植户的实践认定,同是国审密植型玉米品种的“潞玉36”,适宜种植密度在4000株以上,比“先玉335”的优势更大。然而,营销运作手段成为将这一技术优势变成销售优势的最大瓶颈。

让外来品种和外来公司的市场操作模式发挥鲶鱼效应是对的,但是不能吞噬本土企业,更不能让种业公司对创新产生心理障碍。相当长一段时期,一些种业公司为了生存,在靠卖种为生。所以,8个博士竞争1个行政岗位的事件,其实也是科研人员“用脚”对现行科研机制的一次投票。

当然,“先玉335”和山西自有玉米品种在山西本土的捉对厮杀也有积极的另一面,对山西种业界进行了一次现代化启蒙教育。

潞玉种业负责人说:“在血淋淋的市场搏杀中,潞玉种业明确了三个理念:其一,明确了核心终端用户是农民,而不是种子经销商,强化了为农民服务的意识;其二,树立了精品意识,完成了从多粒播种向单粒点播的转型;其三,调整了育种角度和营销角度,不再过分依赖生产提高效益,而是靠创新提升利润空间。”

还在出售 1992年审定的小米品种

◆大品种扎堆发展、小品种门前冷落

◆公益性和基础性研究人员在收入上不低于应用性研究人员

比起企业在市场的搏杀来,原有体制下承担育种任务的公益性的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在行政方式分配科研经费的体制中,很难调动科研人员的积极性,一些科研院所自收自支,更有甚者宁愿制种卖种也不愿育种。

山西省长治市农委某资深工作人员私下告诉记者:“山西省的小米在全国很出名,某研究所到现在还停留卖1992年审定的“晋谷21号”种子的阶段。”

现代种业发展的过度市场化,会出现向玉米等大品种扎堆发展、小品种门前冷落的现象。以山西省为例,小杂粮的种业发展仍停留在常规品种上。而杂粮种植恰恰是贫困山区农民增收的重要来源之一。种业不应违背初衷,更不应成为企业逐利场。

山西种业界的一位资深人士对记者说:“在南繁基地,有个公开的秘密,一些不良公司雇佣当地农民偷自交系,一粒种子、一个玉米棒子、一株苗多少钱都明码标价;甚至一些公司,同样品名的种子,今年装的东西和去年装的东西不一样。随着政府在知识产权上的打击力度,这种恶劣现象才有所收敛。”

一位参与品种审定的专家建议,一定要建立一种机制,让从事公益性和基础性研究的科研人员在收入上不低于应用性研究的科研人员,才能保障育种基础材料和方法的多样化,才能为大品种孵化奠定好的基础;还要建立一个开放化育种的平台,让育种者可选择的材料来源多样化,才能避免“闭门造车”和“你偷我抢”的情况。

小种企“削足适履”,大种企委婉拒绝

◆政策壁垒不应成为企业发展的障碍

◆加大在创新和营销等关键环节扶持力度

农业龙头企业尽管在现代农业发展和带动农民增收中发挥着生力军的作用,但是直到今年中央一号文件才明确了是龙头企业也是现代农业经营主体的地位。

该不该给龙头企业的流资贴息,在山西多次出现争议,而财政部门的依据是财政部规定财政资金只给龙头企业固资贷款贴息。也不能抱怨财政部门“墨守成规”,他们拿不出依据意味着无法面对未来的行政审计。政策壁垒再次成为企业发展的障碍。

种业龙头企业也面临同样窘境:科研创新环节、搭载火箭太空育种环节和中试阶段这些关键扶持环节的缺失,成为山西乃至全国种业扶持政策和项目的短板。

育种难,一个品种的成功需要很多年实验,还要冒很多风险。所以,出现了两张皮现象:山西一些小的种企为了争取扶持资金不得不“削足适履”;一些大的企业面对农口抛来的项目橄榄枝有时会委婉拒绝,出现了政府“卖力给”、企业“不买账”的脱节现象。

一些公司和科研院所宁愿卖种不愿育种;经济效益和自身利益使然,至于粮食安全、种业强盛是国家的事情。

种业公司不仅是农业龙头企业,有着带动农户增收的社会责任;而且有着守护粮食安全的国家使命。如果不形成帮扶企业就是帮扶农户农民的共识,不形成支持种业公司就是支持粮食安全的共识,龙头企业很难发挥出理想中的主体作用。

由此,一些种业界的行政官员和企业老总呼吁,对承担社会责任和国家使命的现代种业龙头企业应给予一定特惠政策扶持;加大在创新和营销等关键环节扶持力度,才能加快种业公司“育繁推一体化”的步伐。 (笑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