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委农工委委员刘保国对农作物种业发展工作提出四点要求
发表日期:2014-06-08 02:01AM 阅览次数:
刘保国指出,《种子法》颁布实施14年来,虽然重庆种业发展取得了较大进步,但我市种业发展起步晚,仍处于发展初级阶段,当前正由传统农作物种业向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转变,种业企业弱、小、散,市场集中度低,育种资源分散,种业科技创新能力不强,核心竞争力较差,种业“育繁推一体化”水平还需进一步提升。
刘保国强调,为加快发展重庆现代农作物种业,种业企业要重点做好四个方面的工作。一要抢抓发展。2011年以来,国务院相继出台了《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的意见》(国发〔2011〕8号)、《全国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规划》(国办发〔2012〕59号)、《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种业体制改革 提高创新能力的意见》(国办发〔2013〕109号)三个文件,我市也相应出台了《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渝府发〔2012〕20号)和《重庆市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规划》(渝府办发〔2013〕203号)二个文件,明确了重庆种业发展的具体目标和要求,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保障,种业发展面临前所未有的历史机遇,一定要正确面对形势,加强学习,用好政策,深化改革,加快发展。二要强化育种攻关。当前保障粮食安全和发展现代农业对品种提出了更高要求,品种是企业的核心竞争力,种业企业推进科企合作,培育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提高种业科技创新能力。三要树立质量意识。质量是种业企业的生命线,种业企业一定要完善内部种子质量管理体系,加强种子生产经营等各个环节的质量管理,确保农民用上放心种。四要积极拓展市场。种业企业要加快构建现代企业管理模式,尽快完成现代企业管理理念、方式、手段的转变,打破传统营销模式,创新种子营销方式,积极开拓国内外市场,做大做强种业企业,切实推进重庆种业健康持续发展。 (含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