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天水市2014年度农药经营许可证颁发工作圆满完成

受市农业局委托,市农药管理站依据省、市关于实施“农药经营许可证”制度的相关精神,经市、县(区)两级培训、审核,2014年度全市共颁发《农药经营许可证》485份,由于注册资金、营业面积、仓储面积等条件不达标不予办理的8份。“农药经营许可证” 颁发工作圆满完成。

一、加强农药经营者培训。我站组织相关执法人员积极配合县区农药管理(植保)部门开展了农药经营人员岗前培训工作,今年全市培训农药经营人员158人。对经过培训、考核合格的农药经营人员颁发了培训合格证,未取得合格证书的单位和个人不得申请办理农药经营许可证。

二、严格按照关于农药经营申请条件进行审核、颁证。我站严格按照农药经营者向当地县区农药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县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批颁证,农药经营者凭农药经营许可证向工商行政管理机构申请领取营业执照后,方可从事农药经营活动的程序审核,条件合格的由市农业局颁发了《农药经营许可证》。

农药经营许可证制度实施两年来,各级农药管理部门把办理农药经营许可证作为市场管理的有效手段之一,有力增强了对市场的监管力度,进一步促进了我市农药市场健康有序的发展。 (天水农业信息网)(责任董艳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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