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葡萄酒(酒联)品种价格涨(跌)最大幅度的通知

各交易商、交易所授权服务机构:

根据《天津渤海商品交易所现货交易风险控制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2014年6月9日葡萄酒(酒联)品种的价格涨(跌)最大幅度恢复为上一交易日结算价的±8%。

特此通知。

天津渤海商品交易所

2014年6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