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订单粮食每50公斤补12元

导语·中国大田网今年泉州市继续对种粮农民订单粮食(原粮)实行直接补贴,政府对订单售粮农民予以补贴,订单粮食不分早稻、晚稻,每50公斤直接补贴12元。在粮食收购季节,签订订单的农户凭“售粮卡”出售粮食,各收购单位开具包括价款与直接补贴款分开的一式多联的码单,并将收购价款付给售粮农民。

记者从泉州市粮食局获悉,今年我市继续对种粮农民订单粮食(原粮)实行直接补贴,鼓励国有粮食购销企业与农民签订粮食订单,政府对订单售粮农民予以补贴,订单粮食不分早稻、晚稻,每50公斤直接补贴12元。

据了解,种粮农民直接补贴范围包括种粮农民与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签订粮食订单合同且按订单合同交售粮食,政府按标准给予直接补贴;当粮食市场价格低于省定的粮食最低收购价时,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按最低收购价收购,差价部分作为政府对农民的补贴;当粮食市场价格高于省定的粮食最低收购价时,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按市场价格收购。

在粮食收购季节,签订订单的农户凭“售粮卡”出售粮食,各收购单位开具包括价款与直接补贴款分开的一式多联的码单,并将收购价款付给售粮农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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