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佩德: 积极构建生态循环农业生产经营体系

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是与自然最为紧密的生态产业,农业发展对于生态文明建设影响十分深远。当前我国农业发展正面临着耕地退化、面积减少,水资源污染、水源紧缺,生态功能递减、环境保护不力等不利因素影响。笔者认为,在此大背景下,农业部门应当创新思维,勇于担当,以发展现代农业园区为主平台,以资源利用集约化、生产过程清洁化、环境影响无害化为主抓手,着力构建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生态循环农业生产经营体系。

培育新型农民,助力转变发展方式。农民是现代农业发展的主体,农民的素质决定了现代农业和农业生态文明的进程。因此,各级农业部门要从培养农民的生态意识和生态习惯入手,大力发展农村成人教育和技术培训,提高农民自我发展的能力,组织实施新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程,加快推广轻简、低耗、配套的实用技术,依托农技推广体系,推进技术成果进村入户。同时,进一步加强本地农业生态资产的调查、评估和保护工作,强化农业生产的整体观念,能动地协调农业生产与农业资源的关系,坚持开发与保护、开源与节流并举,大幅降低能源、水、土地消耗强度,切实提高农业资源的利用率、产出率,把资源节约、生态保护的理念,融入到农业科技进步之中。

强化底线思维,彰显生态农业特色。农业需要底线思维,农业发展不仅不能以破坏生态环境为代价,而且必须严守18亿亩耕地红线不动摇。由于生态农业产业链较长,涉及的要素复杂、多元,各级政府农业部门应强化组织领导。做好农业生态环境功能区划,科学划分重点保护区域、平衡开发区域和重点开发区域,明确各区域生物多样性保护和特色农业发展目标,充分合理利用农业资源,大力发展优势、特色农产品。明确生态农业相关企业职责分工,形成从动植物遗传资源保存开发、生态技术推广服务、专业人才服务、产品质量安全服务等方面完整的产业链,加快形成一批具有地域特色、有较强竞争力的生态农业。鼓励生态农业龙头企业、农业合作组织和家庭农场等产业化组织,积极发展生态高效农业,大力推进有机、绿色、无公害产品的论证工作,培育具有产地认证和标准化的农产品生产基地及农产品品牌。农业部门要根据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相关规定,加强对农业污染源的监测预警,统筹有关部门采取措施,防治土壤污染、生态破坏和生态失调现象。在查清农业污染源的前提下,制定科学的控制和治理措施。大力发展循环农业,引导农民采用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农业生产方式。实施农村清洁工程,推进人畜粪便、生活垃圾、污水等农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探索农村废弃物资源循环利用的新型农村清洁模式,推进农村改厨工作。加大农业清洁生产示范,推广一批节肥、节药、节水、节能的绿色农业生产技术,开展人居环境综合整治,突出抓好畜禽养殖污染减排、废弃果袋和反光膜的清理回收,严格控制农药、化肥使用,防治农业面源污染。

研究扶持政策,壮大生态产业规模。发展现代高效生态农业在短期内可能要面临一些经济上的损失,比如使用环境友好型的投入品和操作规程会增加生产成本。由于市场机制还不够完善,其产品的真正价值还无法通过现有的市场体系得以实现,出现市场失灵的状况。在这种情况下,生产者往往缺少发展这种模式的动力和激励。农业部门应主动会同当地财政、环保等部门,研究实施扶持政策。比如,对维护产地优良生态环境、使用绿色农资、采用生态循环模式等给予补贴;为无公害、绿色、有机食品的认证提供补贴,推动生态认证,使生态产品的价值可以通过市场得以充分实现;通过加快出台支持生态农业发展的税收减免政策,吸引国内外著名的农业龙头企业来投资,从而激励生态型农业发展模式的推广;对发展生态农业作出突出贡献的企业和个人,政府应给予物质和精神方面的激励。

此外,农业部门还可以积极争取保险部门的支持,鼓励各类保险企业开展与生态农业发展相关的保险业务,优化大灾保险制度;当遇到特大自然灾害时,政府对保险企业应给予一定的保险补贴,为生态农业发展提供风险的最后保障。

作者单位:江苏省射阳县环境保护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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