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阳县玉米良种繁育及加工基地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辽阳县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执行机构”)受辽阳县农村经济局的委托,就“ 辽阳县玉米良种繁育及加工基地建设 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具有合格资质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名称: 辽阳县玉米良种繁育及加工基地建设 项目

二、项目编号:LYXZFCG-20140520

三、采 购 人:辽阳县农村经济局

四、采购执行机构:辽阳县政府采购中心

五、项目金额及内容:

1 、项目总预算281.3万元.

2 、本次采购分为四个标段:

1 包为5HC230吨玉米果穗烘干设备一套

2 包为5YZ-10型玉米种子加工线 一套

3 包为制冷设备(冷库)一套

4 包为种子幼苗培养室建设一处

(详见招标文件)

六、资格预审及合格供应商资格要求

本项目供应商报名时将进行资格预审,由采购人、纪检委和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代表组成资格预审小组对供应商进行资格预审,审查合格的供应商方可领取招标文件,审查的内容如下: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2. 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3. 税务登记证(国、地税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4. 企业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5. 2014 年至今任意一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 公司法人对参加资格预审人员的授权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供应商的要求

必须为主要设备生产厂家且应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主管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所供设备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关标准。

七、供货时间要求:

所有设备必须在签订供货合同之日起60日内安装调试完毕,正常使用之日起保质至少一年。

八、付款方式:

安装调试完毕,正常运行经验收合格后付95%,余下5%作为质量保证金一年后无息给付。

合格投标人须具备条件:

投标人应提供企业资质及所供货物相关认证证书、相关检验报告、产品生产许可证、以及产品合格证、说明书和相关业绩证明,能够满足本项目具体要求的供应商均可参加投标。

投标人须为主要设备制造商,能够完整提供相关资料并达到上述标准的供应商为合格投标人,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九、资格预审和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2014 年5月20日—6月9日的 9 :00时——16: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

十、项目单位负责人: 王延昌;联系电话:15102494999

十一、领取招标文件地点:辽阳县政府采购中心(辽宁省辽阳县审计局二楼)

十二、联系人:孙维 电话:0419-7373198 手机:18341900333

十三、投标截止及投标文件递交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十四、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辽阳县审计局三楼会议室

十 五、开标时间:见招标文件

十六、开标地点:辽阳县审计局三楼会议室

辽阳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4 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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