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垦区工商查获“假种子”
发表日期:2014-05-21 02:03AM 阅览次数:
立案后,相关调查人员对当事人涉嫌的违法行为,采取现场检查、收集固定书证物证、询问当事人等方式依法进行了调查取证。经调查发现,某种业公司于2014年3月7日从佳木斯莲江口慧宾种业有限公司以每袋90元的价格购入了45袋包装上没有任何标识的485水稻种子。购入种子后,当事人在45袋485水稻种子的包装上用黑色碳素笔标注上“垦粳3”字样的内容并对外销售。经黑龙江垦农种业有限公司认定,当事人购进的45袋包装上写有“垦粳3”字样的水稻种子不是他们公司生产的“垦粳3号”水稻种子。截至查获时,当事人以“垦粳3号”水稻种子的名义销售了485水稻种子23袋,收取了种子购买者定金500元,已销售的23袋485水稻种子尚未出库。鉴于此,执法人员立即将当事人以“垦粳3号”水稻种子的名义对外销售的45袋485水稻种子全部依法查封,并责令当事人将500元定金返还给了种子购买者,并对当事人做出没收假种子1575公斤、罚款人民币2万元的行政处罚。
至此,一起销售假种子案件成功告破,有效地遏制了坑农害农事件的发生,维护了农资市场的秩序,避免了农民消费者遭受经济损失。 (宛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