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自贸区简化野生动植物进出口管理程序
发表日期:2014-05-16 01:47AM 阅览次数:
■政策播报
据新华社消息,5月9日,国家林业局和国家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办公室,分别委托上海市林业局、国家濒管办上海办事处实施部分野生动植物行政许可和进出口管理事项,对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注册的相关企业进出口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的管理程序进行简化,为这些企业进出口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贸易提供便利。
国家林业局提出,将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注册的企业进口列入“中国野生动物经营利用管理专用标识”管理范围的野生动物皮革制品和进口实验用猕猴、食蟹猴血清等衍生物实验材料等两项行政许可事项委托给上海市林业局审批。
国家濒管办提出,将出口非CITES附录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等一批允许野生动植物进出口证明书核发权限授予国家濒管办上海办事处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