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度玉米临储收购全面结束
去年秋粮上市后,受到粮食丰收、国内需求不旺、国际市场冲击等因素综合影响,玉米市场价格一度低于国家确定的政策性临时收储价格。为保护种粮农民利益,根据国家发改委等部委《关于做好2013年秋粮收购工作的通知》等政策规定,中储粮总公司作为政策性收购执行主体,从去年11月开始,在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4省陆续启动了玉米临时收储。政策规定,临时收储全面截止的日期为2014年4月30日。
为确保中央惠农富农政策落实到位,中储粮总公司认真履行政策执行主体责任,积极协调和配合有关方面,多措并举全面应对政策性库存处于历史高位、仓容不足等突出矛盾和监管压力巨大的挑战,全力以赴打好秋粮收购这场硬仗,切实避免了农民卖粮难,保护了种粮农民的切身利益。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严格落实政策执行主体责任,抓好收储工作的组织、协调,确保了定点、启动、费用拨付、统计、收储监管、验收等环节工作有序进行。完善对委托收储库点的监管流程和手段,严密防控政策执行风险。二是高效建设应急简易罩棚仓,及时投入秋粮收储。为缓解东北及南方部分主产区收储设施严重不足矛盾,在中央财政给予一定比例补助的政策支持下,中储粮用不到3个月的时间,迅速组织完成200万吨简易罩棚仓建仓工作,于10月份投入秋粮收购。三是加大粮食跨省移库力度,有效腾出仓容。与紧锣密鼓开展秋粮收购相伴的是,中储粮交织落实国家三批跨省移库计划。累计完成跨省移库发运1318万吨、省内跨县集并32万吨,为主产区腾出有效仓容1200万吨,减少露天储粮130万吨,有效缓解了仓容压力。四是在收储矛盾较大的地区,中储粮严格执行收购预案政策规定,充分利用社会仓储资源,按照“量力而行、严格控制”的原则,实施租库收储,并对外租库实行直接管理。五是加强安全管理,严格标准建设新型露天垛。中储粮总公司针对秋粮收购提出了五项18条的安全生产要求,强化安全生产责任,确保储粮安全。在国家有关部门支持下,严格实施新型露天垛建设标准,全面提升露天垛防火水平,重点对电器设备进行安全改造,保证收储工作安全规范进行。
2013年,临储玉米收购库点共启动2079个,其中中储粮直属企业负责承贷的收购库点1184个(包括直属库及其租赁库点),其他贷款主体收购库点895个(包括其他央企、地方国有粮食企业、民营企业)。根据中储粮总公司统计,截至2014年4月30日,在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4省累计完成玉米临时收储6919万吨,收购量再创历史新高。
随着政策性收购全面结束,中储粮总公司将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联合验收,做好相关统计,与非直属收储企业全面签订委托保管合同,认真履行监管职责,确保政策性粮食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储存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