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食存入“银行”之后——吉林省“粮食银行”试点初显双赢效应
“粮食银行”目前对很多农民来说还是个新名词,这是粮食企业面向粮食生产者开展的一种粮食代储代销业务。去年,吉林省依托一些粮食加工企业开展了“粮食银行”的试点工作。一年来,“粮食银行”的运行情况如何?4月初,记者对吉林省几家“粮食银行”试点企业进行了调查。
在德惠市岔路口镇南长沟村,农民与“粮食银行”结缘是从与合作社签订水稻种植订单开始的。
村民王景天加入的是德惠市佰顺水稻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合作社成员在秋收后按照订单将粮食卖给合作社,就可以将售粮款存在“粮食银行”。王景天说:“去年我打了4万公斤水稻,售粮款一直存在‘粮食银行’没兑现,要是现在兑现,比去年秋收时直接卖,能多收入近8000元。”
王景天说,售粮款存在“粮食银行”时间越长,收益就越高。当存款期分别满3个月、6个月、12个月和15个月后,在兑现时,可分别享受到比售粮日价格每公斤高出0.06元-0.38元的收益。“卖粮款随到随取,很方便。”王景天说,他和其他合作社成员都对这种卖粮结算方式感到满意。
在这个合作社办公楼的屋顶上,绿色的“粮食银行”4个大字格外醒目。据松江佰顺米业有限公司总经理赵明柱介绍,近几年来,农民收入不断提高,手头富裕的农民不再急于卖粮,并且对市场有涨价的预期,但是家中保管稻谷的条件差。“为了减少损失,农民不得不在秋收时就将粮食集中卖掉,这在一定程度上错过了最佳粮价期,不利于农民增收。”赵明柱说,他们的“粮食银行”就是在这种背景下,应运而生。
粮食管理部门人员介绍说,普通农户缺乏良好的储粮条件,粮食收获后堆放在自家的仓房或庭院里,存贮办法原始且粗放,保管损失非常严重,平均达到8%,既浪费粮食资源,又不能等到最好的价格,减少了农民的种粮收入。
去年,中粮生化能源(榆树)有限公司推出了“粮食银行”业务,他们的操作模式是另外一种:公司按农民卖粮当日的挂牌价格支付给农民10%的预付款,在6个月内,农民可以自由选择结算日,公司根据结算日的挂牌价格结清剩余粮款。公司总经理李久仁特别提到,如果结算日挂牌价低于送粮日价格,中粮按高于送粮日10元/吨的价格结算。
李久仁说:“按照传统的收粮方式,企业要一次性将购粮款付清,这也给企业的资金流转造成不小的压力。如今,入库的优质粮直接可以投入生产,公司的现金流转压力也减轻了不少。”
刘铁柱是榆树市五棵树镇安乐村的村书记,去年,他们村和中粮生化能源(榆树)有限公司的“粮食银行”签订了售粮协议。“收粮后将粮食直接送到公司,不但解决了我们存粮的问题,我们卖粮也更方便了。以前我们到中粮卖粮,经常要排两天的队,现在卖粮给‘粮食银行’,可以走‘绿色通道’,去年我一上午就卖完了。”刘铁柱说,粮卖出后,接下来他们就只需要关注中粮公司每天更新的粮价信息牌,决定什么时候兑换卖粮余款。
对于农民而言,他们理想的结算标准是“掉价保底,涨价顺价”,而对粮食企业来说,则希望每个参与者都要承担风险,企业则可以帮农民多承担一些。
“财务费用降低是企业要考虑的。”中粮生化能源(公主岭)有限公司总经理许秀成说,“粮食银行”是他们为降低成本,稳定粮源而探索的一种新的采购方式。去年,“粮食银行”业务的开展,累计收购粮食3.31万吨,为企业节省财务利息32万元。
许秀成说,粮食存在哪?怎么存?“粮食银行”的出现,让农民又多了一种选择。他说,“粮食银行”的任何一种结算方法都让农民“有利可图”。
“我们应对售粮者的实际需求,对结算方式和期限等条件逐步完善,化解农民和企业这种利益上的矛盾。我们希望政府和主管部门能够进一步主导‘粮食银行’在乡镇的推广工作,引导农民改变卖粮习惯,并给予企业相应的财政资金补助或低息贷款。”许秀成说。
“粮食银行”试点工作也受到了金融部门的关注。“农民的仓单可以作为抵押物贷款。”农行公主岭支行行长贾景玉介绍,该行与中粮生化能源(公主岭)有限公司达成了合作意向。农民将粮食卖给“银行”后,如果资金困难,可凭仓单到该行办理粮款70%的贷款。
面对记者关于“粮食银行”是否会对银行贷款业务造成影响的问题,贾景玉说:“这是发展趋势,即便我们金融机构不参与,也阻止不了‘粮食银行’这项业务的开展。”他说:“重要的是,我们的利益都是建立在让农民受益、增收的基础上的。”
采访中,“双赢”这个词不止一次被提到。企业现金流压力减轻,农民增收有保障,“粮食银行”形成了企业和农户之间的良性互动,已经形成一种明显的双赢效应。
有关粮食管理部门负责人告诉记者,下一步我们要做的就是如何及时发现和解决经营中可能遇到的风险、问题,不断完善“粮食银行”的经营管理模式,探索建立农民、企业和政府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机制,做到农民满意、企业高兴、政府放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