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粮屡现转基因大米,无人受罚!
本报记者 崔烜发自北京
“我没有更多的信息提供给你,非法种植转基因育种只要核实清楚,都会及时销毁。如果有新的结果我们会及时通报。”针对日前海南有农场被查处非法进行转基因育种一事,国家南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许讦在电话中匆匆对时代周报记者说。
今年3月30日,海南省农业厅发布通告称,2013年12月底即发现13家单位种植的15个样品呈转基因阳性,其中玉米12个,棉花3个。就在通告发布前的3月24日,《农财宝典》杂志报道称,海南有公司“被查出非法种植转基因玉米”。海南省农业厅的通告被认为是面对媒体压力的被迫回应。
“这样的检查结果一般不会公开,”中国农业科学院原作物研究所研究员佟屏亚对时代周报记者说道,“通常都只会内部处理,外界都不知道有多少转基因材料被带了进去。比如在2012年,海南省农业厅就检查出不少单位私自实验种植转基因玉米,但是具体详情都很难说明白。”
近十年来,非法转基因种子一直活跃于中国的农田。特别是转基因水稻,已经进入了商品粮的流通之中。但执法者对此办法不多,从未有种子公司因此受到严厉的处罚。而这一次,非法转基因种子出现在有中国“种业硅谷”之称的海南,让佟屏亚感到非常担忧。
“未经过正规的转基因安全评价及鉴定的转基因材料进入育种程序后,就会以点扩面,使得越来越多的测试组合及衍生品系带有转基因成分。转基因材料将会在极短的时间里污染育种家宝贵的骨干材料,影响(诸如)中国的玉米育种和玉米生产安全。”佟屏亚说道。
南繁基地检出转基因
截至目前,海南省农业厅尚未公布此次非法转基因育种的涉事单位名单。对此,海南省农业厅新闻发言人赵咏望的解释是,目前相关单位疑似作物还在进一步检测中,尚不能确定是否为转基因作物。
赵咏望在新华社的电稿中表示,执法查处后,首先要将样品送至农业部设在海口的检验中心;检测结果出来后,如果发现存在转基因阳性成分,则要通报违法违规单位。若该单位有异议,则启动复议复检程序。其间需要一定时间,不可能刚结束执法就公布处罚结果。
根据海南省农业厅的公告,2013年12月23日至27日,海南省农业厅组织有关单位对在三亚、陵水、乐东三个市县从事南繁工作的单位,开展了一次南繁农业转基因作物执法检查工作。是次检查,共抽查、检测作物样品107个,检测结果显示,有13家单位的15个样品呈转基因阳性,均为科研试验田块。
检查结束3个多月后,海南省农业厅才发布公告。“检查结果很快就能确定,迟迟不能公布主要是一些单位在做工作。”佟屏亚就此向时代周报记者解释说,“据我了解,至少有一家国字号的育种企业在其中,不会很轻易就能有最终结果。”
所谓“南繁”,特指育种单位在海南省开展的“异地培育”工作。从20世纪60年代起,许多农业科研单位就在海南建立了永久性的农作物育种和繁殖基地,每年都有成千上万的科技人员在海南开展品种选育、繁殖、制种、加代、鉴定等工作。科研人员可以利用海南岛南部地区冬春季节得天独厚的“天然温室”,把农作物育种材料夏季在北方种植一代,冬季在海南再种植一代或两代,这样南方、北方交替种植,加速世代繁殖,缩短育种年限,加快品种应用。
据佟屏亚介绍,袁隆平的杂交水稻、李登海的杂交玉米、吴明珠的甜瓜,都在南繁过程中取得关键的成果。
南繁育种基地的国家南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称,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已培育出5000多个农作物品种,其中80%都经过了南繁育种。南繁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2006—2007年,全国除青海、西藏外有29个省区(包括台湾)503家单位正式登记在海南省开展农作物繁育工作,有科研人员4400多人,用地面积5333.33公顷,主要分布在三亚、乐东、陵水3地。
管理松散非法种植频发
“每年在海南的育种材料几十万份,要管理起来相当困难。”佟屏亚说,“并且当地的管理一直以来就相当松散。”
海南省动植物检疫站一位不愿具名的人士向时代周报记者透露,以1976—2006年度的30年时间统计,经检疫的南繁作物面积就有11.77万公顷,检疫签证调运南繁作物种子达22.86万吨,调运南繁作物种子达13万批次。先后在南繁作物检疫调查中发现水稻细菌性条斑病、棉花黄萎病、柑橘溃疡病、美洲斑潜蝇、玉米干腐病、棉花红蛉虫、水稻白叶枯病、蔗扁蛾等多种全国检疫对象与各省补充检疫对象,就地封存病种3.8万公斤,处罚违反《植物检疫条例》的单位或个人158个。
据公开资料统计,无证调运、不申报及国外引种不经隔离试种就直接调进南繁基地种植的不法行为仍时有发生。
1995年成立的国家南繁办公室至今仍属临时性办事机构,只能对全国各南繁单位进行协调管理。而各省南繁指挥部(工作站)除了少数几个省有编制、有专职人员和落实预算经费外,大部分单位由农业部门抽人组成临时机构,而且人员经费也不固定,管理人员待遇偏低,工作条件差,难以开展南繁管理服务工作。
对此,农业部一直希望能够加强与各地的合作和互动。
就在今年3月21日,国家农业部发布公告,要求各省(区、市)加快建立和完善省级南繁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建议领导小组组长由政府分管秘书长或农业厅主要负责人担任,相关单位和南繁基地所在的市县和乡镇分管领导作为领导小组成员;办公室原则上设在省(区、市)农业主管部门,实行国家和省双重领导。
另外有消息称,为了方便管理,农业部与海南省方面将建立“南繁转基因专区”。
“如果在海南大规模繁育转基因材料,被基因污染的材料再拿到南方或西北制种地区,将迅速扩散到全国农田,后果相当严重。”佟屏亚认为,这样的信号十分危险,“转基因主粮本来只限于特定地方科研试种,却很短时间蔓延开来,何况这是全国的育种基地?”
商品粮屡现转基因大米
“我们用了11年的时间去申请这两张证书,现在觉得离商业化种植的道路更加远了。”2013年10月,研发含转基因抗虫水稻“华恢1号”及杂交种“Bt汕优63”的中科院院士、华中科技大学教授张启发曾对媒体表示,这两个获得转基因水稻安全证书的品种依然没有获得品种审定、生产许可证和经营许可证,商业化种植遥遥无期。
但实际上,从2005年开始,含有转基因成分的大米就屡屡在市场上出现。
2005年,国际环保组织“绿色和平”就曾发布调查报告,披露湖北有非法种植的转基因水稻出现。其后数年,该组织多次发布报告,称中国多地存在非法种植转基因水稻的情况。
从2006—2013年,欧盟预警系统总计通报了184次中国输欧食品中被检测出非法转基因,其中大米制品和含有大米的制品175次。
2013年10月,《消费者报道》分别从武汉、广州的超市以及某网络超市购买了9个不同品牌不同产地的包装大米样品,送往珠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技术中心检测,发现产自湖北襄阳的“天谷汉水源香米”样品含有转基因成分,并且证实是转基因抗虫水稻Bt63。
“华恢1号”及“Bt汕优63”在2010年取得了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证书。但实际上这两个品种并没有商业种植的资格,却出现在了商品粮之中。
“华恢1号”和“Bt汕优63”是目前中国仅有的获得转基因生物安全证书的水稻品种,但证书的限期为5年,在今年8月证书将过期。而要实现商业化种植,还需要通过品种审定,并获得生产许可证和经营许可证。
相关法规规定,种子品种审定期间需要进行试验田试验,然后再进行大田试验。且需要满足这些条件:人工选育或发现并经过改良;与现有品种有明显区别;遗传性状稳定;形态特征和生物学特性一致;具有符合《农业植物品种命名规定》的名称。此外,要获得生产许可和经营许可,还需要种子企业通过当地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核。
近5年来,上述两个转基因水稻品种一直未跨过种子品种审定的门槛。根据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证书续申请程序规定,申请单位在转基因生物安全证书有效期满前一年,直接向农业部行政审批综合办公室提出续申请。这意味着,要获得新的转基因生物安全证书,可能至少需要一年时间。
但这并不妨碍转基因水稻在全国范围的逐渐传播。到目前为止,湖北、湖南、浙江、福建等地都发现过转基因水稻种子。
法律漏洞加剧市场乱象
环保组织将原因归结于利益的驱动。“绿色和平”农业与食品部负责人俞江丽表示,很多转基因水稻研究团队的成员都有双重身份—既是国家机构的研究人员,又是种业公司的股东。十年来,这些人不断从国家的各个层面推进转基因水稻商业化,而转基因水稻种子的传播,更多是有意为之。
华中农业大学新技术研发公司及由华中农业大学教授张启发掌舵的原武汉科尼植物基因有限公司,都曾在转基因水稻生产性试验过程中,因“擅自扩大制种”被农业部门责令整改。
华中科技大学文法学院教授刘旭霞则向时代周报记者表示,出现上述情况更多是管理上的原因。
“种子执法需要的不仅仅是种子法律知识,更多的是种子质量标准、技术规程甚至一些检验仪器的使用等专业知识。我国尚未建立上下统一的、专业的农业行政执法体系,多数农业行政执法人员没有经过基本的农业知识培训和法律素质培养,执法人员缺乏法律知识和依法维权意识,效率可想而知。”刘旭霞坦言。
“《种子法》规定种子经营实行许可制度,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无证或者未按照许可证的规定经营种子。”刘旭霞补充说,“但是在制度层面,对基层种子销售点缺少严格的限制条件,大量不完全具备专业技术知识和赔偿能力的经营者都可以在任何地点开办种子销售店。这就给某些善于钻法律空子的个体商贩制假造假提供了机会和空间,造成转基因农作物种子市场的混乱的同时,也使得转基因农作物种子市场检测、查处难度增大。”
据了解,目前,世界上尚未有国家批准转基因主粮种子的商业销售。中国已经批准进入商业化种植的转基因作物,仅有棉花、西红柿、甜椒、番木瓜、杨树、矮牵牛花等品种。
文章来源:时代周报
(责任窦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