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种子检验员和种子质量检验人员考核安排
关于2014年种子检验员和种子质量检验人员资格考核工作安排的通知
赣种字〔2014〕17号
各种子管理局(站)、种子生产经营企业:
根据《农作物种子检验员考核管理办法》和江西省农业厅公告〔2014〕第7号等有关规定,为确保2014年我省种子检验员和种子质量检验人员资格考核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将考核工作安排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申请
今年种子检验员和种子质量检验人员资格考核申请,从即日起开始受理,截止时间为5月31日,逾期不再受理申报事宜。
种子质量检验机构、种子管理局(站)检验部门的检验员申请资格考核的需具备以下条件:①具有农学、生化或者相近专业中等专业技术学校毕业以上文化水平;②从事种子检验技术工作三年以上。需提交以下材料:①种子检验员资格申请表(附近期一寸彩照2张);②学历证明复印件(须交验原件);③受聘检验机构出具的从事种子检验技术工作年限证明。
种子生产经营企业从事种子检验技术工作的人员申请资格考核的提交以下材料:种子质量检验人员资格申请表(附近期一寸彩照2张)。
二、考试安排
根据农业部总体安排,今年我省种子检验员和种子质量检验人员资格考核安排一次,时间拟在8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核包括专业知识考试和操作技能考评。报考人员根据报考类别,按照《农作物种子检验员考核大纲》规定的考核范围和内容,重点自学《农作物种子检验员考核学习读本》、《农作物种子标签管理办法》、《农作物种子标签通则》和《农作物种子质量检验机构考核管理办法》等。
三、辅导培训
为配合考核,我局拟于6月份举办辅导培训班,讲解《农作物种子检验员考核大纲》规定知识点、模拟考题练习与解析和操作技能示范等。培训班为期3天,培训期间食宿费用自理,各报考人员根据需要自愿参加。参加培训人员自备《农作物种子检验员考核学习读本》。需参加辅导培训的请于5月31前报名。开班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其他事项
1、根据江西省农业厅公告〔2014〕第7号规定,农作物种子检验员资格考核评定已纳入省农业厅行政审批事项,请各单位接到通知后,按照考核有关安排,结合工作实际,依据申报条件,积极组织人员申报。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提交资格申请和培训报名的人员一律不予参加今年的考核和培训。
2、已提交申请并通过资格审查和培训报名的人员要按时参加考核和培训,如不能参加考核或某一类别考试或培训,应及时提前告知我局,以方便工作安排。
3、资格申请表和报名回执单可在《江西种业信息网》上下载。申请材料和辅导培训班报名回执在5月31日前,及时报送。联系方式:省种子管理局质量管理科 0791-86256742,传真:0791-86202317。
2014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