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因换种子起纠纷 工商调解退全款
发表日期:2014-04-18 02:37AM 阅览次数:
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工商分局黄羊工商所近日成功调解了一起农资销售纠纷。
4月15日15时许,临河工商分局黄羊工商所执法人员接到乌兰村隆丰五社农民打来的举报电话称,他们遇到了玉米种子销售纠纷,希望工商所出面给予调解。黄羊工商所执法人员立刻前往调查。经查,临河区某农资经销商于今年的1月26日,在原乌兰乡政府举办的农资有奖销售活动时,同102家农户签订了价值21800元的《宁玉525》玉米种子购销合同。4月15日,该经销商在给农户供货时,经销商声称原来合同订单上的《宁玉525》玉米种子由于货源缺乏,要使用优于《宁玉525》的《吉兴218》玉米种子代替。由于其所提供的种子与原合同中的种子名称、批号不符,引起当地农民质疑。
工商执法人员调查取证后,发现该经销商资质齐全,系正规商户,其与农民签订的合同合法有效,此番玉米种子的替换系事出有因。但因当地有部分农民不认可,故工商执法人员当场召集双方进行了调解。经过耐心细致的调解后,仍然有11户农民不认可。工商干部立即责令经销商给予全额退款。经销商同意调解意见,对不认可《吉兴218》玉米种子的11家农户进行了退款,共退款2100元。
(内蒙古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