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粮食系统治理“餐桌污染”

导语·中国大田网《2014年度全省粮食系统治理“餐桌污染”实施“食品放心工程”工作方案》近日印发。《方案》称,加强储备粮油质量安全监管,督促储备粮承储企业执行储备粮油品质半年检测、储备粮油进出库卫生质量检验制度。

记者15日从省粮食局获悉,《2014年度全省粮食系统治理“餐桌污染”实施“食品放心工程”工作方案》近日印发,全省粮食系统今年将加大粮食质量安全监测和抽查力度,开展专项整治,防止农药残留超标、重金属残留超标等不合格的粮食流入市场。

《方案》称,加强储备粮油质量安全监管,督促储备粮承储企业执行储备粮油品质半年检测、储备粮油进出库卫生质量检验制度。

由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社会原粮和政策性用粮卫生质量进行抽查。辖区内的粮食收购、储存、加工等环节的原粮卫生质量抽检、军供粮油卫生质量抽检每年不少于2次。对卫生质量不合格的粮食要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防止流入口粮市场。对卫生质量不合格的企业,按属地管理原则,由设区市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查处,并依照有关规定进行排查和无害化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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