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转基因食品规管环环相扣

近日,海南发现滥种转基因作物事件引发舆论关注。转基因食品在香港被称为基因改造食物,目前在美食天堂香港,也没有出台具有法律效力的条例去规管转基因食品,但为了方便业界为消费者提供真实有用的资料,港府食环署食物安全中心早在2006年就成立工作小组,制定了《基因改造食物自愿标签指引》(下称《指引》)。

《指引》列明,任何预包装食物如个别配料含有5%或以上转基因物质,应在配料表中注明“基因改造”,此属“正面标签”,指注明含有转基因成分。值得注意的是,《指引》还周全地为消费者考虑,指出“不含基因改造成分”此类绝对性字眼,即“反面标签”,容易令消费者认为食品内完全没有转基因成分,引起混淆,故认为不应使用。

为何不建议使用“反面标签”?香港食物及卫生局举例解释。例如,目前市场上并没有基因改造苹果,若业界把苹果加上“非基因改造”的标签,可能意味现在有基因改造的苹果存在,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由于非基因改造农产品可能无意中与基因改造农产品混杂,要真正达到不含基因改造成分是极难的。因此,《指引》不建议使用“不含基因改造成分”、“不含基因改造生物”、“无基因改造成分”等绝对性字眼。

仅靠业界自发自愿地遵从并无法律约束力的《指引》,自然达不到规管效果,故在香港现行的《公众卫生及市政条例》及《食物及药物(成分组合及标签)规例》中规定,业界人士必须注意,不可对食物作出虚假说明。凡属预包装食物,均须依照规定方式加标记及标签。

看到这里,或许你会问,内地也有类似香港这样对食品标签的规定,作为一直享有购物天堂和美食天堂美誉的香港来说,到底有什么更有效的手段来保障消费者的权益?以法治精神为傲的香港,当然从不吝惜出台更为严格的法律进行社会规管,同时所有法律也是环环相扣,力争做得密不透风。

还记得海天堂龟苓膏被港媒揭发没有龟板成分么?还记得几个月前香港一家超市声称的特价商品比原价还贵了0.5港元被判罚1万元罚款么?还记得上月香港一酒楼烧鸭冒充烧鹅卖,主管被罚8000港元么?实际上,自从去年7月起,香港严上加严重修了《2012年商品说明(不良营商手法)(修订)条例》,成为进一步打击不良销售手法的一剂猛药,也进一步保障了消费者的权益。根据港府统计,新条例生效两个月共接获约670宗投诉,数字超越去年全年。更清楚地消费,会让消费者对商家更有信任,而规管虚假陈述,也是此次新条例中的一大亮点。

对于转基因食品标签也一样,如负责执法的香港海关发现贴转基因食品的标签有虚假声称的嫌疑,同样会违反《商品说明条例》,一经定罪,在香港最高可被判罚款50万元港币及监禁5年。

文章来源:南都网

(责任谢盛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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