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种植转基因作物暴露监管短板

日前,海南省农业厅在其官方网站回应“网传海南出现非法转基因种植作物”一事,表示海南出现非法种植转基因作物,并已对9个玉米、棉花转基因试验作物依法销毁,还有6个涉嫌样品正在进一步检验检测核实中。(4月1日人民网)

海南农业厅关于非法种植转基因作物的回应,验证了在转基因舆论热议背后,确有很多人已在偷偷摸摸种植,甚至在市场上出售种子。换言之,很多人反对的转基因农作物,已经悄无声息偷偷潜入我们的餐桌,正如转基因菜籽油早已流入国储库。事实上,这也正是很多人反对放开转基因食品的缘由所在:在监管不到位的情况下,赤裸裸的商业欺诈,会完全架空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抛开转基因食品安全性争议不谈,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至少应该受到尊重。虽然消费者买不买、吃不吃,和可不可以商业化种植,看上去是两个问题,但一旦放开,在现有监管水平下,对消费者来说很可能就是一个问题——放开转基因的自由,会“吞没”消费者选择的自由。所以说,放开转基因食品,既是一个科学问题,也是一个监管问题;科学可以继续争议,但监管必须先行。可惜,现在最大的问题恰恰就是监管的短板。

海南农业厅去年12月底就检测出13家单位种植的15个样品呈转基因阳性,为何直到三个月之后才遮遮掩掩地公开?13家单位到底是哪13家,为什么都没名字?它们分别非法种植了哪些转基因作物,面积各自多大?13家单位非法试验了多久,有没有向市场兜售种子,甚至直接流入市场?“依法销毁,妥善处理,进行处罚”,具体又是怎么处罚的?13家单位背后是否存在借此牟利的产业资本?……海南农业厅对非法种植转基因作物的处理,充满了疑团。

在安全性存疑的背景下,非法种植转基因作物究竟是什么性质的行为?对此,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看法。激进的人认为,这近似于一种针对不特定人群的危害公共安全行为;保守的人则认为,这主要是手续的问题,不能视同犯罪。根据《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从事农业转基因生物研究,应当在研究开始前向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海南的“非法种植”自然是连报告都没有;如果是正当的研究,为什么不报告?这不得不让人怀疑,到底是小范围研究还是大面积生产。


于非法种植转基因作物,罚则太低是一个大问题。实施于2001年的上述管理条例,对从事农业转基因生物研究或者进行中间试验未报告的,只是责令暂停限期改正;擅自将农业转基因生物投入生产和应用的,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违法生产或者加工的,最多也就是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如此轻微的罚则,对应着非法种植的巨大经济利益,难怪乎海南非法种植转基因作物会如此泛滥。问题是,仅仅只有海南如此吗?


文章来源:国际在线


(责任窦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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