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类种子”不宜留做种用
发表日期:2014-03-28 12:24PM 阅览次数:
1.杂交作物的种子
水稻、棉花、大白菜、洋葱、番茄、茄子、辣椒、胡萝卜、黄瓜和西瓜等一代杂交种具有双亲的综合优势,适应性宜留作种用,因为杂交种从第2代开始,便产生性状分离现象,生长不一致,杂交优势减退,产量降低,因此生产上杂交种子只能用一年,不能继续留种。
2.在水泥场上晒过的种子
在水泥地上晒种,特别是含水量高的棉种或稻种,由于地面温度高,种子呼吸作用旺盛,体现人生理机能受到破坏,部分种子会变成“哑种子”(即种胚受热致死),完全失去发芽能力。
3. 喷过乙烯利的作物的种子
乙烯利是一植物生长调节剂,容易被植物吸收,进入到植物的茎、叶、花、果细胞中。进入植物细胞后,经分解,逐渐释放也乙烯,对植物具有生长、发育和代谢生产调节作用,使作物增产、增收。但是用喷过乙烯利的作物种子做种,例如:乙烯利催熟处理过的辣椒、番茄、西瓜和甜瓜等种子,则是有害无益的。这是因为用乙烯利催熟缩短了农作物的自然成熟期,造成种胚发育不全,会严重影响种子发芽率。
4.与农药化肥一同存放的种子
有的农户习惯将种子与农药化肥存放在一起,由于农药与化肥均会散发有毒有害气体,破坏种子正常的生理机能,会大大减弱种子的发芽能力,影响出苗率。
5.机械损伤过重的种子
如精加工包衣的棉种中,机械损伤率应控制在2%以内。破籽率超过2%的棉种,易受药物浸染,对发芽率影响很大,不宜作种用。
(乐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