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农药批发企业做“减法”


《海南经济特区农药管理若干规定》实施3年多来,海南省农药管理进一步规范,农药批发企业由过去的230多家减少到现在的3家。这是今天从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获悉的。

《规定》实施前,海南省农药经营单位2123家、批发企业230多家,还有无证经营单位近千家,从业人员近万人,大量违禁农药充斥市场。

为使《规定》顺利实施,实现农药经营市场平稳过渡和社会稳定,省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采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一是从2012年开始,全省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着力解决被关闭农药店的农药存货三角债、失业人员转岗再就业等问题,确保整顿过程没有出现一宗上访事件。二是省政府制定了《海南省农药批发零售经营许可管理办法》(试行),实行农药批发经营许可,海南省农药经营单位从2123家减少到1345家、农药批发企业由230多家减少到3家。三是2013年8月,由农业厅组织三家农药批发企业与各市县零售单位签约,明确农药改革后供需秩序及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使农药批发单位与零售单位有效对接,实现了新旧经营主体的平稳过渡。作为海南农药管理史上最严格的《规定》,被群众称为农药新政,在实施3年以来,解决了农药经营市场中杂、乱、假众多问题,农药经营市场得到有效整顿。

同时,海南省推动农药产品赋码贴标和可溯源监管系统建设,监督3家批发企业制作专营标识,并对备案通过的农药产品进行赋码贴标,确保农药产品可溯源。

海南省各市县农药零售单位监管平台建设全面铺开,万宁、定安、保亭等市县已完成,昌江、澄迈等市县前期工作已完成,海口、陵水、临高、琼海等市县正在开展试点工作。

2013年12月以来,海南省植保站农残抽检260个样品,合格率为83.35%,比去年同期提高17.2%。(海口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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