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开展2014年春季种子市场督查的通知

湖南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4年春季种子市场督查的通知

有关市州农业局:

根据《湖南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南省2014年打击侵犯品种权和制售假劣种子行为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湘农业办种〔2013〕178号)要求,为确保春季种子市场检查工作取得实效,我厅于近期组织开展2014年春季种子市场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内容

(一)检查市场情况。各市州种子站是否对辖区内集中交易市场种子经营门店的种子标签、种子经营档案(台账、合同、委托书等)、品种审定检查情况进行了检查,对种子经营门店检查的覆盖率是否达到了100%。

(二)抽检种子样品情况。各市州是否按2014年春季农作物种子市场专项检查抽检任务分解表的要求完成抽检任务,在市场上抽取销售的水稻玉米品种的样品是否达到70%(其中本省企业生产经营品种占60%以上)。

(三)进村入户倒查情况。县市农业主管部门及种子管理机构是否深入5%以上乡镇开展入户倒查,每个乡镇抽查是否不少于5个行政村,每个村抽查是否不少于5个粮食生产合作社或农户。

二、督查范围

常德市、株洲市、湘潭市、娄底市、张家界市、湘西自治州6个市州,每个市州2个县,每县2个乡镇。

三、督查人员及地点

由省种子管理局、省种子检测中心组成三个督查组。

四、督查时间

3月18日开始,28日前结束。

五、督查要求

(一)各市州、县(市、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充分调动和发挥种子管理机构作用,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加强协调配合,确保全面完成督查任务。

(二)各督查组在工作中要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条规定相关要求,认真完成督查任务。

(三)3月31日前各督导组提交督查总结报告,内容包括工作开展情况,存在问题,连同抽查样品清单一并报省种子管理局。

湖南省农业厅办公室

2014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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