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谈种业发展

育种创新

政策背景:

国务院109号文件:加强国家良种重大科研攻关。编制水稻、玉米、油菜、大豆、蔬菜等主要农作物良种重大科研攻关五年规划,制定主要造林树种、珍贵树种等林木中长期育种计划,突破种质创新、新品种选育、高效繁育、加工流通等关键环节的核心技术,提高种业科技创新能力。

品种审定

政策背景:

国务院8号文件:严格品种审定和保护。进一步规范品种区域试验、生产试验、品种保护测试、转基因农作物安全评价和品种跨区引种行为,统一鉴定标准,提高品种审定条件,统筹国家级和省级品种审定,加快不适宜种植品种退出。完善植物新品种保护制度,强化品种权执法,加强新品种保护和信息服务。


李登海代表:
提升新品种与旧品种的差异标准
要加强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还必须要。尊重和保护原始创新,是产业化种业能够积累应得资本得以加速发展的根本所在。没有知识产权的合理保护,就没有中国种业的发展。只搞微小差异改良,不提高新品种差异标准是保护落后。没有原始创新的保护,中国种业就没有跨越性新种质创新的未来。

中央提出,要建设种业强国,建立在种子产业化基础上的现代化种业,国家应对我国“现代种业”设定一个标准,这个标准就是中国种业的建设标准和发展方向。“现代种业”必须具备真正高水平的创新能力、生产加工能力及推广销售服务能力,而不是只看注册资本和几个审定品种,有好多单位审定的品种并不是自己选育的。


王书平代表:
加强大豆种质资源研究和新品种培育
据全国人大代表、山东圣丰种业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王书平介绍,1995年之前我国一直是大豆净出口国。1996年,国家调整大豆进出口政策,增加进口,减少出口,我国首次成为大豆净进口国,并一直持续至今。2013年中国大豆进口量激增至6338万吨,占总供给量(7965万吨)的80%。目前,中国己是世界上最大的大豆进口国。拯救我国大豆产业、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以及适应我国农业生产方式转型,对我国大豆种业发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发展大豆产业不仅有利于打破国外种业公司垄断,实现种业突围,还有助于提高国民整体身体素质。大豆含油脂20%以上,蛋白质40%以上,其本身的营养价值远高于小麦、水稻、玉米。但我们现在沿用的是温饱年代形成的粮食安全理念,盲目追求产量忽视质量,把大豆和玉米等作物比产量,导致大豆被看做低产作物加以抛弃。而国内自主非转基因大豆已经延续五千年健康食用历史,民众根本不用担心安全问题。所以,大力发展国内大豆产业关乎民众身体健康。

因此,王书平建议提高大豆收购价格,实行种植补贴,缩小与玉米、水稻、土豆等效益差距,提高农民收入和调整农业种植结构。提高种植积极性,提高出口价格竞争力。提高大豆的种植积极性,扩大种植面积。

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商业化育种体系,拓宽大豆产业链。以市场为导向,全面整合人才、技术、资源等科技要素,形成科学设计、专业分工、流水作业、集约运行的商业化育种模式;,扶持国内大豆产业发展,强化大豆生产与精深加工的科学研究,实施传统大豆制品的工艺改造,开发新型大豆食品,推进大豆制品规模化生产,以增加大豆的市场供应量,以有效遏制部分国家的市场垄断。


李爱青代表:
精简审定农作物种类
建议取消农业部和省级制定其他1~2种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的规定。“目前国家制定的主要农作物是水稻、小麦、玉米、棉花和大豆共5种。从种子法实施十余年来看,这五种主要农作物已能满足我国国计民生的需要和农业生产安全的需求。”李爱青坦言,农业部自身确定的两种主要农作物是油菜、马铃薯,一些省份确定的主要农作物多是瓜菜,这些品种完全可以通过非主要农作物鉴定登记和农作物新品种保护等途径解决。在李爱青看来,这样可以节省大量品种区试与审定成本,还有利于打破地区封锁,建立全国种子统一市场,并减少人为干预和腐败产生。



钱月宝代表:
县级农科所也需要国家支持
全国人大代表、江苏常熟市梦兰村党委书记钱月宝以常熟市农业科学研究所为例,该所虽属基层县级科研所,但在建所至今的38年中,在水稻粳稻育种这一科研创新领域内作出了重要贡献,先后育成了水稻粳稻新品种(组合)20个,在长江中下游地区的应用面积5000余万亩,增产稻谷15亿公斤,农民增收超过30亿元。因此,钱月宝提出如下建议:

第一,要加强对基层市县级农业科研所的组织领导。长期以来,市县级农科所一直未能得到省及国家层面上的有力支持,靠的基本是地方政府的扶持,希望加强对市县级农科所的组织领导,要与他们建立起紧密的上下级关系,尤其对屡出成果的农科所更要给予奖励。

第二,在农业科研项目申报、参与项目竞争方面要体现公平公正。目前,在这些方面实际上不同程度地存在着看农科所级别的情况,级别高的往往被优先考虑,其次才是级别低的农业科研单位。建议政府有关部门今后在农业科研项目申报、参与项目竞争等方面消除级别观念,建立公平竞争、能者即上的竞争机制,以做到早出快出成果。

第三,要加大对科研设施、仪器等方面给予专项经费扶持的力度。目前,很多农科所现有的农业科研设施与仪器,和其他发达国家相比已显得落后和不足。建议政府有关部门加大对农业科研专项经费的投入,尤其要加大对科研成果卓著的市县级农科所科研设施于仪器方面的支持和投入,并确保专款专用。

第四,要加快对农业科技人才的培养。建议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强和组织好基层科研所科技人员的培训与进修,尽可能多地为他们提供深造的机会,帮助他们了解国际国内农业研究成果,特别是选种育种和良种培育等方面的最新研究动态。同时,要关心他们的成长,全面引入激励机制,提高他们的政治经济待遇,增强他们的荣誉感与责任感。


尚勋武委员:
品种审定变审定制为登记制
一些品种审定,比如在玉米杂交种上,由于不作品种独特性和真实性监督,花了很多行政成本和公共财政成本,搞区域试验、品种审定,结果审定了许多品种、定了许多名称,评出了许多专家甚至科技成果,其实就是几个自交系亲本配来配去,十几年没有突破郑单958的品种。建议修改品种审定办法,变审定制为登记制。由政府承担完全责任转向企业承担品种真实性和优良性责任、用户承担选择责任和政府承担监管责任。


李武委员:
鼓励科学家到企业育种
改革开放初期,蔬菜育种我国基础薄弱,种质资源欠缺,很多中国传统的农家品种没有注意收集,进而导致没有材料,没有品种。国外的很多蔬菜品种进来,国外企业掌握部分蔬菜品种经营权,国外品种品质好,整齐度、出芽率、净度、纯度高,但是价格高,使农民成本增加。

最近,政府加大对商业化育种的支持力度,支持蔬菜育种,北京市农林科学院培育出自己的黄瓜品种,能与国外进口品种抗衡,新品种数量增加,种子质量近几年改观较大。

目前急需要改变现在的经营模式,由于体制问题,目前蔬菜经营单位大部分都是科研院所办的企业,没有专业公司做得好,因为蔬菜是经济作物,利润大,民营企业也经营,但都做得小,做不大,做不强。国家对科研院所不再支持商业育种项目,改革已成共识,但是怎么改,要根据不同情况看,小企业要合并,大企业要加强管理。要吸取国外企业好的经营模式,科研院所与企业一定要剥离。鼓励育种家采取提成或分红等方式参与到企业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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