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印发种子生产经营档案统一格式加强监管

重庆市种子管理站 重庆市农业行政执法总队

关于印发种子生产经营档案统一格式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种子管理、农业行政执法机构、相关种子企业:

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打击侵犯品种权和制售假劣种子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农办种〔2013〕30号)、《重庆市农业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打击侵犯品种权和制售假劣种子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农办发〔2014〕3号)精神,为加强种子监管,指导种子生产经营企业建立完善种子生产经营档案,市种子管理站、市农业行政执法总队拟定了种子生产经营档案统一格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特此通知。

附件:

1、重庆市种子生产档案统一格式;

2、重庆市种子经营档案统一格式。

重庆市种子管理站

2014年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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