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民族种业 还需跨过四道坎儿




种业是国家基础战略性核心产业,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根本。我国种业大而不强,育种创新能力薄弱、产学研脱节、企业多小散、品种多乱杂、套牌侵权等问题较为突出,种业市场化仍处於初级发展阶段。2001年,我国开放种业市场,国外跨国种业公司全面进入,民族种业面临“内忧外患”的挑战已是不争的事实。

挑战严峻,机遇亦前所未有。从2011年《国务院关於加强推进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的意见》,到2013年末发布的《国务院办公厅关於深化种业体制改革提高创新能力的意见》(以下简称“国七条”)和《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再到今年的中央一号文件,给予了种业发展的巨大利好。

如何实现种业强国梦,做强民族种业?我认为:国家发展靠企业,企业发展靠科技,科技发展靠人才,人才发展靠制度。

国家发展靠企业。企业是建设种业强国,做强民族种业的主体,“国七条”非常针对性的抓住了这个重点,提出从政策和经费上对企业加强扶持和倾斜,培育一批创新能力和竞争力突出的“育繁推”一体化现代种子大企业。我们希望,国家政策层面还可提供如下支持:一是尽快出台细则,制定改革时间表,将商业化育种从事业单位剥离,并尽快健全制度,稳步推进“绿色通道”实施?二是建立先导资金、税收优惠等政策,支持企业走出国门,到国外创办公司,与国外企业竞争?三是出台补贴等相关政策,成立相关协调部门协助、指导企事业单位到国外申请品种保护,在走出国门的同时,保护我国种业的核心利益。

企业发展靠科技。现代种业具有高科技属性,科技创新能力是现代种业企业发展的根本和核心竞争力。目前,我国种业企业大都缺乏建立育种研发机构的条件和能力。除人才的原因外,在平台和基地建设的土地和经费审批上,也缺少事业单位的先天优势。种业科技创新投入大、周期长、风险高。建议:从政策和资金上倾斜,支持种业企业创建育种研发平台和基地?尽快研究加入UPOV公约1991年文本,加强对原始创新保护力度,从源头解决派生品种过多、育成品种遗传基础越来越狭窄、突破性品种匮乏等问题?加强种业市场监管,重点打击各类侵权行为。

科技发展靠人才。我们应鼓励科研院所掌握领先技术的科技人员加盟现有企业或自主创业,创办原始创新科技型企业,政府在政策和资金上给予倾斜支持。“国七条”鼓励事业单位人才向企业流动,到企业任职或兼职。但“国七条”出台后,一方面是事业单位科研人员对岗位变动存在各种担心与疑虑,观望情绪浓重?另一方面,各事业单位出於自身发展考虑,体制机制上或多或少不利於人才流动。因此,国家需进一步宣传引导,打消科研人员的顾虑。企业也需有灵活的机制和优惠政策,吸引优秀人才加盟。

人才发展靠制度。当前,不完善或相对片面的评价体系是限制人才发展的重要瓶颈,应建立以客观、实际成果为基础的公平、公正、公开的人才评价体系。在评定各种人才培养计划时,要适当向企业倾斜,拓宽企业人才成长空间和晋升通道。 (科技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