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长:我国转基因食品实行强制定性标识制度
发表日期:2014-03-06 06:15PM 阅览次数:
对于记者提出的如何加强监管转基因作物生产的问题,韩长赋说,一是建立健全一整套的适合我国国情并且与国际接轨的法律法规技术和管理规程,这个规程和法规涵盖了转基因的研究、试验、生产、加工、经营、进口许可还有产品强制标识等各环节。国务院颁布了《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农业部制定实施了《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管理办法》、《农业转基因生物进口安全管理办法》、《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管理办法》,还有《农业转基因生物加工审批办法》四个配套规章。国务院层面有一个条例,农业部有四个配套的规章,国家质检总局也施行了《进出境转基因产品检验检疫管理办法》,我们是有一套法规的。
二是组建了由多学科64位专家组成的国家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委员会。按照实验研究,中间试验、环境释放、生产性实验和申报生产应用安全证书五个阶段,由安全委员会负责对转基因生物进行科学、系统、全面的安全评价,组建了由41位专家组成的全国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已经发布了104项转基因生物安全标准,就是我们有一个多学科的科学家组成的安全委员会,而且有一个标准委员会。
三是建立了由12个部门组成的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部际联席会议制度,负责研究和协调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四是施行转基因食品的标识管理。依法对转基因大豆、玉米、油菜、棉花、番茄等五类作物17种产品实行按目录强制标识。现在世界上对转基因产品的标识有三种情况,一种是自愿标识,你愿意标就标,不愿意标就可以不标。第二种是定量标识,是按照含量来标,你低于这个含量可以不标,高于必须标。第三种是强制定性标识,只要你存在这方面的成份,就要标识。我们国家实行的是强制定性标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