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土壤修复市场规模可达6856亿
江苏省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日前发布报告预测,从2014年至2020年,国内土壤修复市场规模可达6856亿元。去年初,国务院办公厅印发《近期土壤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工作安排的通知》,其中明确以大中城市周边、重金属污染防治重点区域、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周边等为重点,开展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试点示范。
国内土壤修复有待加强
目前,国内土壤修复行业仍处于萌发阶段,多数试点项目为城市搬迁厂区的场地污染治理,涉及面窄,土壤修复更具市场潜力的其他领域并未有效拓展。统计报告显示,2013年各地启动土壤修复试点项目总计42个,这些项目中涉及资金总量亿元以上的仅2个,大多数项目为中小型规模。同时,已披露的16个项目总计涉及资金量约为6亿元,且示范项目资金来源几乎全为政府专项补贴资金,足显融资渠道的单一。
江苏省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发布的报告称,土壤修复产业具有一定的周期,修复资金占GDP的比重也遵循相同的规律,即先低后高然后再回落。从2014年至2020年,国内土壤修复市场规模可达6856亿元。
专家分析说,有迹象表明随着国家对土壤治理相关政策的出台,一批资本雄厚的企业已开始涉足土壤修复产业。同时,随着市场规模化启动,土壤修复产业涉及的检测、评估、技术设备研发及工程设计施工等产业链上下游各个环节也将逐步形成。
欧盟研制出污染土壤修复的新方法
土壤污染一直是全球面临的重大问题之一,特别是原油或其它重烃混合物(HeavyHydrocarbonMixtures)对土壤的污染。目前,欧盟范围内有350万处土壤受到污染的场所,其中超过50%的场所为石油或重油污染。随着石油及其产品的消费逐年增长,不可避免地导致各种土壤环境污染事故。此外,脆弱敏感的区域如废弃的工业厂房、前军事基地或垃圾填埋场等,均属于土壤重度污染场所。土壤污染的最直接后果是有限的土地和地下水水质污染退化,严重影响人类健康、土壤生物活性、动植物生存及其产品的安全和生物多样性。尽管欧盟及成员国每年需花费至少10亿欧元治理土壤污染,但治理结果迄今为止并不理想。
欧盟第七研发框架计划(FP7)中小企业主题提供应100万欧元资助,总研发投入150万欧元,由欧盟7个成员国立陶宛(总协调)、英国、丹麦、波兰、捷克、西班牙和爱沙尼亚多学科科技人员与创新型中小企业(SMEs)组成的欧洲SORBENT研发团队。利用纸浆与造纸厂的废弃物开发培养的微生物制剂,成功研制出创新型的土壤污染修复技术,在大幅度降低技术生产成本的同时,可更好地有效保护土壤生态环境。
SORBENT研发团队成功开发的污染土壤原位(inSitu)生物修复解决方案由三个主要阶段组成。如重度污染每公斤石油浓度超过350克的土壤:1)首先采用创新型的有机吸附剂和消化石油(Oil-Digesting)微生物制剂,在不到10天的时间内,将污染土壤的石油浓度降至每公斤170克;2)第二阶段仅采用微生物制剂,在6-9个月的时间内,将土壤石油浓度再降至每公斤20-50克;3)第三阶段利用植物修复技术,在3-6个月的时间内,将土壤石油浓度最终降至每公斤1克的环境保护标准。上述污染土壤不同阶段修复技术,可根据实际情况单独使用或组合使用。
污染场地环保标准初成
中国土壤修复产业联盟秘书长高胜达在五项标准编制中曾提过相关建议。他称,五项标准主要在程序上指导修复企业开展业务,规范土壤修复市场,减少从业者的风险,对土壤修复产业将产生推动作用。
目前,污染场地修复可参考的标准有《土壤环境质量标准》、《地下水质量标准》、《工业企业土壤环境质量风险评价基准》。环保部有关负责人在接受中国环境报采访时指出,《土壤环境质量标准》和《地下水质量标准》适用范围小、项目指标少,而《工业企业土壤环境质量风险评价基准》的适用范围窄、暴露途径少、技术路线旧,对具体场地土壤和地下水环境管理支撑作用不足。
据其介绍,五项标准充分借鉴国外相关法规标准,结合近年来国内污染场地环境调查、评估、修复工作实践,提出了适合中国国情的场地环境管理技术原则、模型和路线图,规定了开展场地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调查、场地环境监测、健康风险评估、污染场地土壤修复技术方案编制工作应遵循的基本原则、程序、工作内容、技术要求,规范了相关术语定义,初步形成涵盖污染场地环境管理主要环节的国家环保标准体系。
该负责人称,由于土壤和地下水环境管理具有上位法不健全、地域差异大、环境影响因素多、作用机理复杂等特点,其环保标准的作用定位及制定原理与大气、地表水环保标准有重大区别,是环保标准制修订工作的重点、难点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