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副部长牛盾谈转基因:尊重消费者知情权
发表日期:2014-03-04 04:09AM 阅览次数:
就消费者个人如何看待、是否选择转基因产品,牛盾回应称,“想吃或者不想吃转基因产品,是消费者自己的权利。我们国家法律规定必须标识。要满足消费者一个知情权、选择权。其次,进一步这个产品的转基因成分有多少,主要是什么,消费者可以研究并更深层次理解,然后根据自己的科学知识,来选择消费与否。”
在被问及“现在市耻多商品的标识很孝容易忽略的问题”时,牛盾表示,这是企业经营主体的自主行为,这也是为什么国家没有规定,但是很多商品主动标识‘我是非转基因’的原因。
而对于湖南发生多起转基因大米销往超市事件,牛盾表示:“这些事件是违法的,要追究(责任)。”
未来是否会加大在转基因技术层面的投入,牛盾给出了肯定的回答:对,转基因技术的研发是高新科技的制高点,我们必须要高度重视,一定要加大投入,一定要有非常优秀的团队来进行研究,一定要掌握这个技术,甚至要比别人掌握得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