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数我国育种家的六大“财路”



成果转化:分配机制待改进

目前,在公益一类科研院校任职的育种家,除了财政工资外,其他收入主要来自科研成果的转化。据了解,国家对科研成果转化收益分配尚未有详细文件说明,而较为通行的分配规则是育种单位和育种家按四六开分账,被称为"黄金分割法".其中分配给育种家的六成还要进一步细分,课题组拿一部分,主要育种人拿一部分,二者比例在各个单位不尽相同,常见比例为各自50%.

"虽然有转让千万级别品种,实际上课题组拿到手的并不多,很难体现劳动价值。"广东省农科院水稻研究所研究员李传国是中国水稻界内公认的育种明星,培育出不少优秀水稻品种和不育系,每年他都要多次接待全国上门高价求种的企业代表。李传国表示,育种家培育的品种先要在生产中有价值,才是符合企业和种植户需求的品种。这样的育种既具有科研单位的公益性质,又能服务市场并从中获得成果收益。

下海创业:商业思维待突破

随着一轮一轮体制改革推动,加上一些育种家自身追求,行业不乏一些在职期间下海创业或退休后独自创业的育种家。

卓齐勇曾是广东省农科院蔬菜所所长,他对育种有着独特情感,退休后他仍继续搞育种,并在退休第五年建立了自己的企业经营蔬菜种子。卓在企业的角色是双重身份——企业老总兼育种家,虽然上了年纪,他还是常常下地育种。现在他的瓜类品种在市场销售情况十分不错。而卓齐勇一人的精力毕竟有限,想寻找合作人一起管理公司,但一直苦于找不到合适人选,公司规模也因此受限。

也有华丽转身非常成功的代表,比如天津德瑞特种业有限公司董事长马德华。他曾是天津黄瓜所所长,直到2002年辞职到荷兰一家国际种业公司担任亚太区经理,2003年再次辞职成立天津德瑞特种业有限公司。短短八年时间过去,德瑞特黄瓜从不知名已发展成为国内领先黄瓜品牌,保护地黄瓜市场份额逐年提高,露地品种已有较大突破。

职业育种:专攻特长作物

不论在玉米、水稻等大田作物界,还是蔬菜界,众多的民间育种家发挥着重大作用,他们专攻自己擅长的作物育种。他们深藏某一座城市某一角落,极其低调。

广州市太和种子市场就隐藏着一个育种高手,不少中小企业对他的品种趋之若鹜,他曾经是某农业大学的一名育种教授,他选择离开大学到市场上做了一名职业育种家。虽然之前也有积累一定资源和江湖地位,但离开体制的平台出来育种,育种工作也要摆脱之前在单位的方式,因为完全依靠个人的能力和资源就必须要像企业一样进行成本考核。

最终他把育种目标市场选定珠三角,主攻这片区的蔬菜特色品种,现在他的品种颇受市场认可,他的收入来源主要是向企业转让品种和销售种子。

贸易经商:利用育种背景经商

某企业老总本是广东科研机构一名育种家,5年前辞职下海,摇身变成企业家,做起了番茄种子贸易生意。

他介绍,最初的想法是离开科研单位自己出来闯一闯,通过自己的育种背景能在市场上找到自己一席之地。结果他发现市场上优秀品种的竞争十分激烈,自己选育的品种已是落后市场不少,于是他选择利用自身育种家背景和人脉资源引进优良品种,然后推向市场。创业期到现在,该老总经历了从无到有的过程,目前企业已步入正轨,他也成功从育种家转型为老板,收入也向老板们看齐。

进企业:无品种无额外效益

以打工者身份进入企业,参与商业化育种,这种路径会在今后几年越来越常见。

以两广为例,不少种企的育种团队也有高校育种家的身影,他们放弃高校平稳的生活,到企业中实现自己的育种理想,如广良的吴定华和桂福园的吴子恺。

企业聘请人才就是为了创造效益,薪酬发放肯定会有一套完整的考量机制。据了解,大部分设立育种部门的企业都对育种家有较大的包容,尊重育种归类,允许一定时间内不出品种,他们为了提升育种家积极性,还设置丰厚的奖金提成,考核标准是市场销售量。

而育种非一朝一夕之事,企业育种家唯有出了被企业认可的工作或者市场认可的品种,也才有可能获得收入的提升。

私下交易:不能公开的秘密

"每年销售3000斤的种子,每斤提成几十元到几百元不等,收入不菲。"

这是科研院所里不能说的秘密,也是育种家们增加个人小金库收入的一个手段。他们在职务上有培育品种的便利,也有试验田可供制种。因为涉及到职务问题,还有国内知识产权保护未完善,他们只信任自己的试验田,因此,向企业销售散装种子是一个短平快的手段,这样能让育种家每年都会有工资以外的收入。 (吴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