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加强种子市场监管

为保障今年大春农业生产用种安全,按照农业部、公安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打击侵犯品种权和制售假劣种子行为的工作意见》(农种发〔2013〕5号)、四川省农业厅《关于印发打击侵犯品种权和制售假劣种子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农业函〔2013〕567号)、四川省种子站《关于加强2014年大春种子市场监管保障春耕生产用种安全的通知》(川农业种站〔2014〕4号)的有关要求,绵阳市农业局结合农业部、省农业厅春季田管暨春耕备耕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及时安排部署农资打假工作,并就种子管理专门下发了市场监督检查的通知,明确了检查内容,提出了具体要求。

为确保打假工作落到实处,2月24日至26日,市种子管理站会同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抽调人员8人,组成专项督查组,先后赴涪城区、游仙区、三台县开展春季农资打假工作督查,深入农资交易市场对农资经营企业的经营门店进行了现场检查,重点检查了经营档案、台账建立,种子标签使用是否规范,相关合同或委托书等情况,并对大春主要农作物种子(水稻、玉米)进行了现场抽样送检。现场抽取的种子样品分别送省种子站和市种子质量监督检验站进行纯度、真实性和室内质量指标检测。督查组针对被检查区县目前工作进展情况,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对市场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当场提出了处理意见,并现场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下一步,市局将进一步加大执法检查力度,深入各县市区开展督查。 (绵阳市种子管理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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