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种业体制改革试点工作调研组来中心调研
发表日期:2014-02-27 07:44PM 阅览次数: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种业体制改革提高创新能力的意见》(国办发[2013]109号)文件精神,研究确定种业科研成果机构与科研人员权益比例,探索促进科研人员向企业流动、科研单位与所办企业脱钩的措施,推动我国种业体制改革,以农业部种子管理局副局长廖西元为组长的种业体制改革试点工作调研组一行7人,于2月27日上午来到中心调研。中心主任袁隆平院士出席并发表了自己的意见与建议。省农业厅副厅长李志纯、中心党委书记罗闰良、省种子管理局局长周志魁等领导和中心专家代表20余人参加了调研座谈。
会议由廖西元副局长主持。他向与会领导和专家解读了109号文件精神,重点阐述了“研究确定种业科研成果机构与科研人员权益比例”、“逐步减少用于农业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开展作物商业化育种的投入”的主要内涵和实施种业体制改革的目的与意义,回答了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逐步退出商业育种后的出路等问题。与会人员听后,进一步加深了对109号文件精神的理解,并就调研组提出的相关问题发表了意见。
109号文件指出,深化种业体制改革,就是要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支持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通过兼职、挂职和签订合同等方式,与企业开展研究合作、人才合作,鼓励科研人员去企业从事商业化育种工作,推动商业化育种人才、技术、资源依法向企业流动,充分调动科研人员的积极性,更好地保护科研人员发明创造的合法权益,促进产学研更好地结合,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构建科学的商业化育种体系、加快推进我国现代种业发展,建设种业强国。同时要加大基础性、公益性研究的投入,重点支持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开展育种理论、共性技术、种质资源挖掘以及突破性的抗逆、优质、高产育种新材料的创新,为国家粮食安全、农业持续稳定发展提供根本性的保障。
(撰稿:裴又良 摄影:李承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