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热议转基因第二年 专家:国内外合作大势所趋
本月,美国28个协会成立“安全经济的食物联盟”,联盟强调,将敦促由FDA(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通过立法,对转基因食品在全国范围内确定“统一标识”政策。
几天之后,美国杜邦先锋公司的转基因玉米品种TC1507获得欧盟的批准,引发一些组织激烈抗议。此前,欧洲食品安全局至少6次确认这一品种的安全性。
而在中国,频频发生的美国进口转基因玉米退运事件也同样引起了一场关于转基因食品的争论。在争议中前行,几乎可以代表转基因技术在所有国家此刻的发展路径。现在,这项技术行至何处?未来又将如何?
据国际农业生物技术应用服务组织ISAAA发布的报告,在刚刚过去的2013年,全球转基因作物种植面积比上年增加500万公顷,中国种植面积位居世界第六。同样在2013年,我国种业改革迈出大步,全国种子企业数量由此前的8700多家减少到6296家,主要淘汰的是注册资本3000万以下的“小、散、乱”企业。
转基因种子市场扩大、种子行业趋于规范,双重利好下,种子企业的发展仍然受限。在对企业至关重要的政策层面,有关转基因品种审定的管理办法依然没有出台。国家973计划项目首席科学家、中国农科院生物技术研究所所长黄大?P:
黄大?P:根据中国现在有关的规定,(转基因品种)先要进行安全性评价,安全性评价通过以后还要进行品种审定,品种审定以后它就具备了大规模种植的条件。现在的问题是这两个部分是由不同的部门管理的,这两个部门的协调,我认为还有很多问题,到现在为止我们还没有看到关于转基因品种审定的办法出台。
国内种子企业经历转型阵痛,笑傲全球市场的种业巨头,在中国同样面临经营困境。由于中国外商投资指导目录中明确禁止外资企业从事转基因研发和商业行为,巨头们在中国赚足了板砖、却没赚到票房。以全球最大种子公司孟山都为例,来华18年,中国市场销售额不到其全球销售额的0.5%。更为雪上加霜的是,去年11、12月,国家质检总局在各口岸共退运了60.1万吨进口转基因玉米及其产品。对此,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研究员徐海滨表示,退运未经批准的转基因品种,是正当并且正常的。
徐海滨:我们国家进口的管理,它的检测有一个零预值,只要在我们进口的转基因材料里只要有转基因的品种,而这个品种没有通过中国农业部的批准进入中国市场,这一船转基因粮食,无论是玉米还是大豆都要做退货处理的。这是根据我国转基因进口的要求来做的。
黄大?P进一步指出,退运是基于程序问题、而不是安全问题。
黄大?P:退货不是因为安全问题,首先要把这一点说清楚,而是程序问题,也就是说根据我们中国的有关法规的规定,要符合中国的法规要求,提交所有的详细的申报材料。在这个过程中,有一些东西、数据还是不够全,所以我们现在退货。我知道的情况是这样。
让科学的归科学,让产业的归产业,提到我国对转基因技术发展的政策,农业部门往往作出这样的表态。对种子企业,这却是一个原则性的问题,政策到底是在扶持,还是在反对?
针对我国转基因技术发展的政策,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陈锡文有这样的表述:
陈锡文:第一,分子级的育种是全球生命科学的前沿技术,作为一个先进技术,中国作为一个农业大国,在这方面不能落后,所以在科学研究上,我们必须努力赶上世界的前沿。第二,转基因育种能否上市销售,提供给消费者,这必须经过极其严格的审核,只有确保它不会产生任何副作用的时候,才可以批准它上市。
“科研上积极,应用上谨慎”,大致概括官方立场。与此同时,在科学界,“加快产业化进度”的呼声屡次出现,甚至有人质疑,“难道一掷万金做转基因科研,只是为了将成果束之高阁吗?”政府与科学界对转基因技术的态度是否有泾渭之别?黄大?P的答案是否定的。
黄大?P:不能简单地说这是科学界的声音,那个是政府的声音。转基因的研究和产业化是紧密相连,密不可分的,不能分裂来看,因为你研究的目的最终是要用的,如果你不用,你再怎么加强研究,也是没法加强的。我相信很多政府官员跟我是同样的看法。
谈及国内种子企业与外资的合作,黄大?P也表示,进一步的合作是大势所趋。
黄大?P:到目前为止国家对国外的种子企业,特别是涉及到生物育种的是有限制的,可以做试验,但是并不允许他们在中国种植转基因作物。可以以合资公司的形式也只是申请做实验,合资公司要进行商业化种植,到现在为止也没有这样的批准先例。我想这是根据国家的利益、国家的发展战略来定的。从长远来讲,我们在转基因作物的研究开发和商业化上,早晚要进一步地和国外合作。不过现在国家强调首先要自主创新,我们已经有了一定的基础,要把这个基础打牢,我们先发展起来,再进一步开展商业化方面的合作,就是这么一个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