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粤大地科技金融涌春潮

南粤大地科技金融涌春潮

刘笑楠



全省科技金融工作会议上,广东省副省长陈云贤为佛山市南海区科技、金融、产业融合创新综合试验区授牌。李嘉摄



图为佛山南海美丽千灯湖畔的广东金融高新区全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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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马争春春来早。农历午马新年刚过,广东科技部门与金融等部门就联手摆开大阵,擂响了南粤大地新春创新驱动的阵阵鼓角。2月10日,在广州召开的全省科技金融工作会议出台了《2014年科技·金融·产业融合创新发展重点行动》和《科技金融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行动计划》,大手笔推出一系列科技金融服务中小企业的措施,为经济社会转型升级中的广东带来了融融春意。

“重点行动”20条 条条大写改革创新

仔细阅读20项“重点行动”亮点纷呈令人振奋。

针对过去一个时期社会上对科技项目经费分配的诸多诟病,“重点行动”第一项即明确:调整科技经费使用方式,建立健全财政资金与社会资本投向科技产业的联动机制。

据介绍,该项行动将围绕创新链全面整合归并科技专项资金,大力调整专项资金的投入方式。改变以往“事前评审立项并无偿拨款资助”的单一科技经费投入模式,加强对企业的技术创新和产业化项目以科技金融为主的引导性投入,设立引导基金、融资风险补偿、融资补贴等专项资金,利用市场化机制筛选项目、评价技术、转化成果,带动风投、创投、信贷、保险等社会和金融资本共同投入科技产业,建立健全财政资金与社会资本投向科技产业的联动机制。

在科技金融平台建设方面,“重点行动”第二项提出,将支持广东省粤科金融集团建成省级科技金融大平台,加快科技金融业务体系建设,构建覆盖科技企业成长全过程的科技金融业务链,成为科技金融中心服务主平台。设立总规模5亿元的粤科天使投资基金,加快设立珠三角地区种子基金和区域基金,加大对早中期、成长期科技企业的投入。通过“银河粤科”“中环粤科”等产业投资基金,以及小额贷款、融资担保、融资租赁、典当、股权质押、知识产权评估与交易等业务系列,为科技企业的发展提供多层面、全方位的融资服务。

第九项提出,支持广东省生产力促进中心与地市科技部门、高新区管委会、专业镇创新平台,以及地方金融机构、创投机构、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等机构合作,建立覆盖全省的科技金融服务网络。组织实施科技金融特派员行动,为全省科技型企业提供全方位、专业化的科技金融服务。

在整合民间科技资本方面,“重点行动”第三项确定,将按照《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广三资融合建设模式促进我省民营科技园发展的意见》精神,支持由粤科金融集团、广州诚信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联合其他民营企业共同发起组建广东粤商高科风险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重点开展民营科技园开发建设及科技企业股权投资业务,建成整合民间科技资本的大平台,2014年拟整合民间科技资本20亿元,投资设立园区孵化基金、中国科技园研究院等,加快促进“三资融合”,建设民营科技园区。

在推进高新区“新三板”市场建设方面,“重点行动”第七项确立的近期工作目标是,引进20家左右“新三板”中介机构进入国家级高新园区,遴选500家左右企业作为“新三板”挂牌的后备企业,推进60家左右企业完成股权改革,明晰公司的股权结构和高层职责,达到“新三板”挂牌条件和要求。建立全省企业“新三板”路演中心和数据中心,打造覆盖全省的挂牌企业推荐平台和信息发布平台。加快粤科金融集团在国家级高新区设立小额贷款公司和融资担保子公司或分支机构的工作步伐。

此外,“重点行动”还涉及以下项目:持续举办“珠江天使杯”创新创业大赛,提升创新创业水平营造创新创业氛围;支持引进中国技术交易所华南分中心,促进全省技术与知识产权交易体系建设;引导建设十个科技创新“前孵化器”,设立科技孵化基金完善全省科技孵化体系;全面支持佛山市建设“金融、科技、产业”融合创新综合试验区;推进广州、佛山、东莞三个民间金融街全方位服务中小微企业发展;推进广州、深圳、佛山三个OTC柜台交易市场全方位服务准上市企业发展;推进广州、深圳、珠海三个金融资产交易中心全方位有效运行;探索设立(与自贸区相配套)人民币离岸业务在岸结算中心;探索在广州设立创新型期货交易所;全面推进梅州、云浮、清远、茂名等市农村金融体系建设;全面推进珠三角金融综合改革创新试点,全面推进前海、横琴、南沙金融改革创新发展。

科技金融耕耘早 跬步长积志在大成

广东科技金融工作起步较早,具有良好的基础,近10年来,取得了不菲的成绩。

早在2005年初,广东科技部门就敏锐意识到科技金融将在科技创新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开始部署推动科技金融相关工作。“十一五”期间,广东探索建立的“三台一会”(即工作平台、融资平台、担保平台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信用促进会)工作模式,为有效缓解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难立下了汗马功劳。

在此期间,广东还积极推进科技和金融结合试点工作,同时建立风险分担机制,引导社会资本投入科技创新。

2009年,省科技厅与中山、珠海、东莞市联合设立规模为1.5亿元的“联合科技贷款风险准备金”,开始了科技金融试点的初步探索。而从2009年起设立的省级风险准备金,对放款银行或担保机构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损失进行补偿,分担融资风险,有效引导和推动银行向企业贷款超过15亿元,风险准备金实际放大倍数达到30余倍,极大地发挥了财政专项资金支持科技创新的杠杆效率,在政策引导和风险分担等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

进入“十二五”以来,广东的科技金融工作更加异彩纷呈。

2011年,广东颁布实施的全国首部自主创新地方性法规——《广东省自主创新促进条例》,第一次在立法层面提出了覆盖自主创新全过程的法规体系,在第三章“成果转化与产业化”中,对制定科技金融扶持政策、鼓励和支持建立科技金融机构等提出了明确要求。去年8月,广东出台了《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科技和金融结合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提出促进科技与金融结合的目标要求,并从创业投资、科技信贷、资本市场以及科技金融服务体系和机制体制等四个方面提出了具体的实施意见。

“十二五”,广东继续大力推动国家科技和金融结合试点工作,2011年,省科技厅与省金融办、“一行三局”紧密合作,做好全省科技金融的发展规划、政策制定和试点业务指导, “广佛莞”地区和深圳市成为首批国家科技和金融结合试点。

广州番禺节能科技园以民营企业为主体开展建设运营,创新“园区一体化”合作模式,通过推动土地资本、金融资本与产业资本“三资融合”,探索出民营科技园集聚高端产业、吸引创新资源、加快产业转型升级一条新路。2011年12月,省政府召开现场会总结推广番禺节能科技园建设发展的经验,出台《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广三资融合建设模式促进我省民营科技园发展的意见》,对于破解民营科技园发展遇到的土地、资金等瓶颈问题具有示范意义。

2012年以来,广东高新区积极备战“新三板”扩容,广州、佛山等地分别出台一系列的上市优惠政策,全省各大高新区一大批优质企业已成为储备力量,“新三板”挂牌企业梯队已初步形成。前不久,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新三板)正式挂牌, 广东41家企业登陆“新三板”,位居全国各省市区前列。

此外,“十二五”以来,广东大力支持发展新型科技金融机构,成立了中行番禺科技支行和东莞银行松山湖科技支行。两家面向科技型企业的金融服务专营机构,均拥有独立的客户评级和准入机制、独立的拨备制度、独立的信贷审批机制和独立的风险管理措施,按照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的不同阶段,为企业提供不同的授信额度。省科技厅先后与招商银行、光大银行、兴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等10多家银行建立全面合作关系,支持科技型企业的信贷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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