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农产品直供直销体系建设发展

◆加强组织,完善各项规划

◆打造平台,拓宽销售渠道

◆提升基地,鼓励合作联盟

◆强化扶持,引导自主发展

◆拓展功能,加强安全检测

◆加强培训,提升农民素质

【阅读提示】为深入贯彻中共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精神,按照天津市委的部署要求,最近,我和部分政协委员及专家学者一道,分别深入西青、武清、宝坻、静海、宁河等部分涉农区县的乡镇村和农民合作社,以及华润万家集团天津总部、金钟农产品批发市场等单位,就发展天津市农民合作组织、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进行专题调研。

近年来,依托天津市设施农业“4412”工程,各区县建立了稳定的“菜篮子”生产基地,一批农民专业合作社、种植养殖大户、农业龙头企业、农产品批发市场以及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各种行业协会,已经参与了农产品直供直销工作,促进了农产品直供直销的开展。但在同涉农区县有关部门、农民专业合作社、种植养殖大户、农业龙头企业以及农产品批发市场负责人座谈,深入部分农产品经营企业调研,以及直接与市民、菜农交谈过程中,我们发现,一边是老百姓买菜贵、买菜难,一边是菜贱伤农,鲜活农产品“买贵卖难”、农产品价格“过山车”的现象仍然存在,农产品流通环节和流通体系亟待建设完善。为能够推动“菜园子”直通“菜篮子”,让百姓的菜篮子拎得轻松一些,让菜农的钱袋子鼓得更快一些,我们针对当前农产品直供直销工作实际,分析存在问题,提出了对策建议。

存在困难

(一)资金投入量大,前期经营费用高,制约农产品直供直销快速发展。表现为:开设直销店需租赁店铺,装修配备必要设施,购买或租赁运输车辆,聘用销售人员等;开展直供配送,需配备仓储设施和运输车辆;发展农产品电子商务,需投入网络硬件及运行成本、仓储和配送等物流成本;农产品生产季节性、区域性明显,单个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难以满足固定消费群体常年均衡、多品种、足量的农产品供应,产品组织成本高。

(二)经营主体小而不全,实力不强,阻碍农产品直供直销规模发展。部分从事农产品直供直销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和农产品批发市场实力不强,可支配资金有限,抗风险能力差。特别是从生产主体拓展为经营主体后,产业链条拉长,有限的资金使用更为分散,限制了生产经营规模的扩大。

(三)基础设施建设欠缺,配套差,影响农产品直供直销全面推进。绝大多数鲜活农产品要在常温常湿下储藏、运输,仓储、保鲜,农产品流通冷链设施匮乏,抬高了物流成本。随着直供直销半径范围不断扩大,经营主体的运输车辆问题,也制约着直供直销发展。

(四)标准化程度不高,人才缺乏,限制农产品直供直销深入推进。发展农产品电子商务需要网上交易的产品标准化,但农产品不同于工业品,目前分级、分规格、包装等标准化有待提高。参与直供直销的多是农民,缺乏一定的经营知识和经验,急需复合型经营人才。

对策建议

(一)加强组织,完善各项规划。可成立包括农业、国土、交通、商务等部门组成的领导小组,负责统筹谋划、统一规划、协调推进。在职责分工方面,农业部门负责指导农户、合作组织、农场主、企业规范流转土地,协调相关政策;交通部门负责直供直销农产品绿色通道建设;商务部门负责制定商业网点规划和联系对接企业、社区、机关、学校等。在规划完善方面,一是制定商业网点规划。依据城市规划和商业网点规划,综合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交通、人口与现有流通网络分布等情况,制定本地区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菜市场等鲜活农产品网点发展规划,形成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竞争有序的农产品销售网络,打造5分钟到便利直供店、10分钟到菜市场、15分钟到大型超市的便民生活服务圈。二是制定交通规划。根据周边大城市的交通现状,完善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免收农产品销售车辆通行费,市区内享受公交专线待遇。三是完善产业规划。根据农业产业总体布局,制定本地区农业产业化发展规划,打造错位发展、各具特色、资源共享的农业产业化种养殖基地。基地建设要体现规模化和现代化。

(二)打造平台,拓宽销售渠道。一是加强公益性网点建设。把销售网点建设纳入城市建设规划,按社区人口确定销售网点个数和面积。对已建成社区,以购买或采取租金补贴方式固定经营网点;对新建社区,参照其他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建设销售网点。同时将产权移交社区,由社区直接对接企业、合作社和农场主。二是加强物联网建设。充分利用物联网平台,实现快速、经济、便捷式销售。鼓励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学习网络销售知识和技巧,利用淘宝网、易买网、中国农产品销售网等网络平台,开设网络店铺,开展网上销售,尝试实体店和网店相结合的销售模式,加强与快递公司、物流公司业务联系与沟通,实现产品无障碍运送。三是建立展销平台。定期开展特色农产品展销会,汇集大型农业龙头企业和专业合作社,以“免费进场,无偿展示”的方式推销产品,建立与客户之间的信任关系,形成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四是推动节假日优质农产品直接进入社区销售。在蔬菜销售网点不足的社区,设立车载菜市场,社区免费提供场地,免收摊位费、管理费等。五是加强农产品和企业、学校、社区、机关的直接对接,尝试建立跨省市农校、农企对接模式。

(三)提升基地,鼓励合作联盟。一是支持合作社、龙头企业等经济组织加强基地建设。完善鲜活农产品产地预冷、预选分级、加工配送、冷藏冷冻、冷链运输、包装仓储、电子结算、检验检测和安全监控等设施,扩大经营规模,延伸产业链条。二是大力推进销售合作联社发展。积极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由农民个体的联合向合作社的联合演进,由生产合作向销售合作延伸,发展销售合作联社,提高合作物流配送能力和营销服务水平。三是加强合作联社规范化建设。支持其开设直营店、直销窗口和自营超市。深入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产销对接试点,在超市设立合作社产品专区、专柜,开展“农校”、“农企”、“农市” 对接,发展车载菜市场、周末直通车等新型业态。四是强化基地建设的用地保障。按照生产初级加工要求,合理确定用地指标;为降低费用成本,可按照农业用地标准,不办理农用地转征手续。发挥农村产权交易中心作用,规范推进土地流转。尝试开办农业政策性保险,引进金融保险机构介入农村土地流转,发挥政策和市场 “两只手”的作用,加快解决涉农企业因缺少有效抵押物贷款难,同时化解农民租赁土地后的租金收入风险大问题。

(四)强化扶持,引导自主发展。一是有针对性地制定并落实各方面的扶持政策。出台最优惠的财政补贴政策,支持农产品流通基础设施建设。落实农产品直供直销经营主体所应享受的税收减免政策,加大涉及发展农产品直供直销的贷款投放力度。落实“绿色通道”和“不扣、不罚、不卸”政策,提高鲜活农产品运输效率,降低运输成本。加强对农产品直供直销经营主体市场进场费、摊位费等收费管理,规范收费项目,降低收费标准;公益性市场可尝试免费进场、免收摊位费用。二是统筹、灵活安排直供直销发展所需用地。加强规划审批和建设项目管理,确保农产品流通基础设施建设用地不被侵占。对公益性农贸(菜)市场和鲜活农产品批发市场,可按作价出资(入股) 方式为经营者办理用地手续或无偿使用。三是加强对基地型农业龙头企业的扶持。鼓励企业利用基地优势,优化产业链管理,建立健全营销网络,开展农产品直营直供,建立高效、畅通、安全的产业链条。引导企业改善农产品加工、贮藏和冷链配送等设施条件,大力发展连锁店、直营店、配送中心和电子商务,研发和应用农产品物联网,推广流通标准化,提高流通效率。鼓励发展“订单农业”、“基地+公司+直销渠道”等模式,缩短产销供应链,保障农产品“短平快”流通。

(五)拓展功能,加强安全检测。一是引导批发市场“前延后伸”拓展功能。围绕农产品区域布局、主导产业,建设、改造和整合农产品产地批发市场。通过自建、共建或订单形式建立固定农产品供应基地,利用农产品集聚优势,从物业服务功能向农产品自营拓展。积极发展直销店、社区店、加工配送、网络营销等经营模式。鼓励批发市场加强保鲜、冷藏、冷冻、预冷、运输、查验等冷链物流基础设施建设,减少农产品损耗,调节淡旺季供应。二是要加快建立三级农产品质检测网络。以区(县)级农产品质量综合检测中心为龙头,农产品主产乡镇质量综合检测站为骨干,基地、农业龙头企业、批发市场、超市自检实验室(点)为延伸。全面落实强制性例行检测和市场准入制度,切实保障直供直销农产品的质量安全。三是引导基地农户积极采取物理防治、生物防治技术和无公害生产技术,不断提高标准化生产水平。

(六)加强培训,提升农民素质。以生产基地为阵地,筛选一批有志愿从事农业的大中专毕业生、高中生开展定向培训,并落实其相应的待遇,加速培育新型职业农民。设立人才培训基金,为工作开展提供物质保障。整合现有培训资源,加强人才培训基地建设,建立多层次、广覆盖的人才培训网络。建立跨区域的培训合作机制,实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

(千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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