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新平县认真开展农作物种子试验种植监督及备案工作

根据《云南省农作物种子试验种植管理办法》规定,在云南省行政区域内推广或者销售的农作物种子,在未种植过的生态区域推广或者销售前,农业技术推广机构或种子生产经营企业应当按照本办法进行一个生产周期的试验种植,并向试验种植地种子管理机构申请备案。

2013年,新平杰诺种子门市申请试种玉米杂交品种“京滇8号”,新平民富种子经营部申请试种水稻杂交品种“宜香优2115”。严格按照《云南省农作物种子试验种植管理办法》的规定对两个申请试种品种提交的材料认真审核,并在试验种植期间,严格按照核定的试验种植方案进行实地核查。经检查各试种点都按照核定的试验种植方案进行试种。

新化乡组织农业局种子科技员召开2013年新品种试验种植准否备案会议。会上,大家根据试验种植期间的实地核查情况及申请者形成的试种报告和试验汇总结果的真实性承诺书,认真发表了自己的观点。最后,一致同意玉米杂交品种“京滇8号”(滇审玉米2013010号)准予备案,适宜在该县海拔1300~1800米玉米生产区域种植,注意防治灰斑病、大小斑病、穗腐病、穗腐病等病虫害;水稻杂交品种“宜香优2115”(国审稻2012003)准予备案,适宜在该县海拔1400米以下稻区(晚稻可作优质稻)种植。 (新平县种子管理站)(责任张红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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