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大理对破坏洱海生态的违法行为“零容忍”

新华网昆明2月2日专电(杨辉)高原明珠洱海是云南大理的“母亲湖”,为加强洱海生态环境保护,大理市多管齐下,对洱海周边违法违规建设行为“零容忍”。

环洱海公路建成后,环洱海乡村旅游悄然兴起,一些客商和少数村民在利益的诱惑和驱使下,采取私搭乱建、未批先建、少批多建、抢占洱海滩地等违法违规方式,在洱海周边大兴土木、无序建设,客栈、旅馆数量急剧增长,产生的垃圾、污水随意丢弃和排放,对洱海环境、海西田园风光造成了破坏。

为切实加强洱海生态环境保护,大理市全民动员,集中开展清洁家园、清洁田园、清洁水源活动,采用宣传、教育、引导和严厉打击违法行为等多管齐下的方式,对洱海周边违法违规建设行为“零容忍”,整治和打击违法乱建行为。

从2013年6月至今,大理市多部门及沿湖各镇组成了联合巡查组,对洱海沿线周边的建设行为进行了全面巡查,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重点在214国道、大丽公路两侧各30米,洱海界桩外100米,苍山十八溪及其堤岸两侧各30米的禁止建设区,先后依法依规对违法违规占地、私搭乱建、随意倾倒建筑垃圾等破坏洱海环境的行为采取了教育、停工、处罚或强制拆除等措施,制止违法违章建设530多起,依法拆除违法违章建筑318户,清退滩地面积11632.3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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