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合资源 发挥优势 共建高原特色农业示范平台
砚山县是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县、全国蔬菜和烤烟重点县、云南省高原特色农业示范县,是云南外接东盟、内联泛珠的主要通道。全县集北亚热带、中亚热带、南温带气候于一体,具有发展高原特色农业产业的基础、优势和潜力;我院与砚山有良好的合作基础,近年来,在辣椒、秋小麦、陆稻、花生和抗旱栽培技术等方面取得良好的示范效果。在前期合作及充分协商的基础上,我院与砚山县人民政府于2014年1月28日在昆明举行“合作共建云南高原特色砚山农业产业研究院”签字仪式。
签字仪式由院党委委员、副院长范源洪主持,省科技厅赵志武副厅长、院党委何兴泽书记,院党委委员、副院长唐开学,砚山县委副书记、县长李红和副县长杨生宏等领导出席签字仪式并讲话。砚山县农业局、院相关业务处室、部分驻昆研究所负责人和专家出席了会议。
范源洪副院长重点介绍了我院近年科技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工作情况。他强调,我院与砚山县合作,是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发展高原特色农业的重要举措,是我院加快科技成果转化的重要抓手。双方本着整合优势资源,共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云南高原特色砚山农业产业研究院”,围绕砚山的优势特色产业,重点开展以玉米为主的粮食、辣椒为主的蔬菜、花生为主的油料、烟后套种为主的秋农等内容为主攻方向,实现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应用和人才培养及干部的双向交流;建立面向西南、辐射东南亚的农业科研平台、产业平台、信息平台。通过合作,将“云南高原特色砚山农业产业研究院”建设成为特色鲜明、优势突出的区域性现代农业研发中心,成为立足云南、面向全国、辐射东南亚的农业科技示范区,并以此来引领和带动全省特色产业的持续发展。
赵志武副厅长代表省科技厅对我院与砚山县签订合作共建协议表示热烈祝贺。他指出,省科技厅与农科院及砚山县有着紧密的联系,希望院、县发挥各自优势,在推进高原特色农业发展中起到示范和引领作用,开创院地合作的新局面。
砚山县委副书记、县长李红介绍了砚山县相关工作情况。她表示,砚山县是农业生产大县,砚山农业的发展急需现代农业科技的支撑,砚山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与我院的合作。她承诺,砚山县将提供研究院建设和发展所需的人员、资金、物资、土地等,其中,提供200亩以上的土地作为科研及试验示范用地,每年提供不低于200万元的工作经费,为研究院的正常运转和成果转化奖励提供保障,并希望院县合作能够尽快推进并取得实质性进展。
院党委书记何兴泽强调,我院与砚山县有着深厚的合作基础,双方签订共建协议后,要尽快制定实施方案,将计划任务落实到具体的执行单位、落实到人,扎实推进合作。按照院和砚山县人民政府合作的目标任务,力争在2014年年取得实质性的进展。会上,何书记代表院党委感谢省科技厅及砚山县委、县政府长期以来对我院各项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双方的合作在马年更上新的台阶。
最后,副院长范源洪和砚山县委副书记、县长李红代表双方签署了合作协议。(审核:范源洪)
(会议现场)
(省科技厅赵志武副厅长讲话)
(砚山县委副书记、县长李红讲话)
(院党委书记何兴泽讲话)
(签字仪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