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拟出台支持农产品加工15条新政
1月27日,记者获悉,为落实中央农村工作精神,沈阳将根据农产品加工规划,围绕做强农产品加工产业链条,制定10个方面15条政策措施。
农产品加工业是全市第二大支柱产业,已形成六大园区,辉山是全国最大农产品加工产业集群。目前,沈阳已制定完成了《现代都市农业发展规划》和《农产品加工业发展规划》等2个规划,到2017年,全市农产品加工业产值实现5年翻一番目标,重点支持粮油、饲料、肉类、乳品等四大优势农产品加工产业做大做强,扶持蔬菜、水果、水产等短板产业快速发展,鼓励引导龙头企业集群化发展,支持高附加值农产品精深加工,扶持企业争创名牌产品和出口创汇。
这15条支持政策包括鼓励农产品加工企业固定资产投入,单个项目最高补助500万元,符合条件的,还可最高增加奖励1000万元;支持农产品销售,对销售收入、税金等符合条件的龙头企业,对其流动资金给予贴息补助;支持农产品冷藏保鲜冷链物流项目,单个项目补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支持企业出口,对符合条件的,单个企业给予不超过500万元补助;对符合贷款担保条件的农产品加工企业,优先给予融资贷款担保,并给予补贴;支持企业上市;支持农产品加工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对符合条件的园区以奖代补1000万元或300万元;对区县(市)政府当年每引进符合条件的项目奖励10万元、20万元和50万元;支持农产品加工企业科技创新,鼓励农产品加工企业设立研发中心;支持农产品加工企业开展品牌建设;对重大项目由市政府一事一议解决等。
据悉,沈阳在出台支持农产品加工业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同时,还将优化区域布局,梳理优化新民胡台新城,法库孟家、辉山乳业、辽河经济开发区,康平经济开发区和沈北辉山经济开发区等已建园区功能定位,推进新民兴隆堡、法库拉马河、康平苇塘、于洪光辉和九龙河、辽中近海、苏家屯永乐等7个新建农产品加工园区加快发展。
(安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