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武县“四个支持”发展农产品协会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
发表日期:2014-01-27 06:46PM 阅览次数:
一是领导和部门支持。落实分管领导及挂靠部门,负责指导专业合作组织的组建;帮助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协助工商注册、社团登记、质量安全检测、名牌申报、企业升级和研究制订、高速产业发展计划。二是优惠政策支持。县、乡相继出台了加快协会和合作组织建设的若干意见,加大了对协会和合作组织"引导、支持、保护、调控"的力度,并对技术转让、项目合作和名牌农产品[0.48% 资金 研报]等制定了优惠和奖励措施。三是打造产品"品牌"支持。首先是从规范特色优质农产品生产标准入手,在生产技术、加工技术和市场准入方面,帮助制定农业生产技术规程和农产品质量标准。其次是财政设立专项奖励资金,奖励省级获奖的农产品和专业合作组织。并协助申报,注册和推销品牌。四是区域经济发展规划支持。一大批乡镇均把区域内农业产业发展规划和合作组织的培育发展结合在一起,以协会和合作组织发展带动区域农业的规模开发,提高农业产业化程度;以发展区域农业推进协会和合作组织发展,实现二者相辅相成,相互促进。(冰梦)